奶妈喂奶,似乎应该只是对宝宝的,但在一些神秘的圈子里,成人也变成了“宝宝”。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多家网站提供介绍“奶妈”给成人哺乳服务,从中抽取中介费。其中有的网站注册会员达数千人,他们在群内讨论交易问题,并根据胸部相片挑选“奶妈”。数名成人“奶妈”告诉记者,她们不仅提供“纯喂奶”服务,也可提供性服务,还能包月。对此,警方表示,“奶妈”提供性服务,无非是变换一种方式或称谓的卖淫嫖娼行为,而涉事网站则涉嫌组织卖淫。(6月3日《新京报》)
成人“奶妈”生意红火,北京的成人“奶妈”和去年曝光的深圳成人“奶妈”一样,借助于网络中介,且采用会员制。
从现实来看,成人“奶妈”已经不是纯粹的“奶妈”,而多数涉嫌卖淫。不管是从尊重女性的角度看,还是从健康的角度看,成人“奶妈”都不该处于“失管”状态。可令人遗憾的是,对于成人吃奶交易,法律上无相应的具体规定,“不好界定”。正因为如此,成人“奶妈”就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一边践踏着女性的人格尊严,一边冲击着社会的公序良俗。
媒体调查发现,母乳已成深圳高端圈内的时尚营养品。在深圳,一个“奶妈”的月收入为8000至12000元。想必这种情况在北京乃至全国各地均差不多,许多“奶妈”还在全国“巡回演出”,令人叹为观止。
根据卫计委《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奶妈”提供喂奶服务不能理解成传统意义上的“生产经营”,如果社会组织或个人将乳汁经营产业化、规模化,并从中渔利,是违法的。另外,“介绍奶妈”也是涉嫌违法的行为。
从市场的角度看,成人“奶妈”的确迎合了一定的市场需求,似乎应该允许其存在,然而,问题是成人“奶妈”几乎处于“失管”状态,且问题重重,如果再以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托词,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现在的成人“奶妈”往往是由媒体“操心”,隔一段时间,通过记者调查呈现“调查报告”,而职能部门仍旧是一句“老话”:法律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而成人“奶妈”也就一直“占领”着市场,也“繁荣”着市场。在畸形发展的背后,许多珍贵的东西却在不断流失,恐怕成人“奶妈”最终还是会出事的,那时付出的代价会更大。成人“奶妈”再也不能放任不管了。如何防止成人“奶妈”成为卖淫的代名词,不仅需要法律加以明确界定,更需要监管部门尽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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