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河北邢台柏乡县君和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烟囱外排黑烟现象,向环保局举报后,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陈玉申、以及该大队三中队长吴会波、一中队长郭征华赶到现场进行执法。期间,两名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看到环保监察大队长陈玉申进入被举报企业执法,中队长郭征华不顾同事阻拦追了上去,发生争吵后对陈玉申实施拳打脚踢。 (5月5日来源:中国经济网)
关于河北柏乡县环保官员发生“内斗”的新闻报道一经出来,就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目前该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已拿出初步处理意见。但同为环保官员互殴事件确实存在。特别是在公务员形象被“污名化”的语境下,这起事件再次刺痛了公众的敏感神经。打人者这铁证的官员身份、执法人员酒后执法、执法者对企业监管不力、以及环保局领导对问题监督不到位等,注定会让此事被推向民众舆论的风口浪尖。这起事件不仅拷问着一些官员身上的作风问题,更是拷问着其不禁意就流露出来的“权力戾气”。
事件虽是由对涉嫌违法排污企业查处的言语不和引起。但是,对涉嫌违法排污企业查处本是环保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本职工作,就算是对处理情况有不同意见,但这也不是官员互殴的理由。这就难免会让人更生质疑了,这对两名环保官员何来这么大火气,竟然在公共场合、执法场合大打出手呢?难道是因为这两名官员的酒没有喝到位还是“喝过”了?更或是因为这被后还存在着不可告人的利益牵扯?
虽然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给出还未公布的“初步处理意见”,但这起官员执法工作期间引起的互殴事件,却还有很多值得调查清楚的疑问。如执法人员的酒后执法,这顿酒是谁请的?执法者对企业监管不力,其背后是否还存在着官商的勾肩搭背、权钱交易?环保局领导对问题监督不到位的领导责任究竟应该怎么负责?特别是在当前反“四风”行动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这些问题更应给民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当然,此事不仅暴露了某些为官者公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缺失,还折射出了部分领导干部的“四风”问题的根深蒂固,更是让人感受到了其若隐若现的“权力戾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名互殴官员均是环保监察大队的执法队长,他们本应比一般环保工作人员更懂法、更应知晓如何执法,从而传递执法的“正能量”,但他们在执法现场的互殴蠢行不仅会让其身份蒙羞,还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会让其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犹记得,原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曾撰文表示,有“三种人”最该少戾气,而官员更是排在首位。这足以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教育警示,但是官员互殴事件却还是层出不穷,这着实值得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反思。特别是在公务员队伍被“污名化”的当下,要求各级官员以身示范,带头做一个遵纪守法、有品有德的党员干部,这点要求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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