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日)下午,兰州市政府就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做出回应:未来24小时,自来水不宜饮用,其他生活用水不受影响。目前,兰州市民中间已经出现抢水潮,一箱矿泉水价格涨到了百元,不少市民甚至驱车到周边城市买水。
兰州市政府“不宜饮用”的明确表态,坐实了民众此前的怀疑,很糟糕,不过,却不是最糟糕的结果。至少,与一个多月前的矢口否认,并查处“造谣者”的做法相比,政府这一回终于承认了自来水污染,并披露相关信息,一直以来弥漫在自来水上面的迷雾,或有望驱散。
据媒体披露,早在3月6日以来,兰州多处自来水即已出现异味。然而,当时政府并没有充分公开相关信息,也没有彻查水污染原因,而只是强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甚至“对无中生有、造谣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查处。”这样一味“捂”、“盖”的处置方式,现在看来,不仅没能消除民众的恐慌,反而严重损害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而在这一轮的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中,当地政府尽管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但在应急反应的具体表现上,仍存在诸多疑问,亟待进一步回应。
其一,甘肃有关部门既然在4月10日已经获知兰州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为何没有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告知民众,而是听任自来水管的“坏气味”肆意发酵,成为引爆民众情绪的“坏消息”?在过去的20多个小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阻碍了政府的决策?
其二,据新华社发布消息,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而在其后的@兰州发布中,这一数据则成了“出厂水苯含量为78微克/升。”相差悬殊的两组数据,究竟让民众相信哪一组?既然权威数据都可以变来变去,又如何让民众相信其真实性?
其三,3月10日,有媒体援引兰州市委宣传部信息称,针对近日兰州多地自来水出现异味一事,当地采取日报告制度,每天向市民通报水质数据。当时言之凿凿的“日报”制度,不知道后来执行情况如何?有没有真正起到让民众知情、让企业警醒的效果?
水是生命之源,其对于民众生活的重要性,毋庸多言。政府在自来水安全上的责任,是一种无可推卸的公共责任,不应该有任何的游移和飘忽。在未来可以预期的一段时间,兰州市的“水危机”都将存在,消除恐慌,化解危机,既需要民众的克制、配合,也需要政府真正重视饮用水安全,加强监管,严肃问责,不再拖沓迟缓,甚至遮遮掩掩。
(文/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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