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纪委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回应有记者提问,传言荔湾区岭南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谢国滔违纪一案涉案数千万元,身份系裸官,是否属实时说谢国滔确已经移交司法机关查办,其妻子在2010年移居香港,拥有香港居民永久居住证,但是其儿子办理的是读书签证,在外留学,没有移居国外,还不算纯正意义上的裸官。(3月21日《新快报》)
这还不算裸,难道非要裸得一丝不挂才算裸?笔者和大多网友一样看到这则新闻气得肺炸。百度一下裸官的定义,有很多关于裸官的解释。如裸体官员,简称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再如,裸官,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儿女都迁居到国外,钱也带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留在中国的官员。虽然解释千差万化,都有一个关键节点“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定居”,香港是中国的,而其儿子似乎只是留学,难怪广州纪委说谢国滔不算纯正意义上的裸官。
假设一下,假如谢国滔不是因烂尾楼新中国大厦而落马,他又没有被“评”上裸官,他就不会被列为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裸官”)等6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行列,就可以继续得到升迁提拔。
从文中可以看,事实上谢国滔已经“裸”了5年,但却落选裸官的“评选”,是不是“裸官”标准定得太高了。这“哨子”吹得有点太松了。吹松了后果就很严重。就像一场体育比赛,裁判“哨子”吹严了,大家都会循规蹈矩认真比赛按规则“出牌”,要是裁判把“哨子”吹松了,这场比赛有可能就会失去控制,反正犯规又不吹哨,又能取利,何乐而不为呢。
这是只就已东窗事发的谢国滔个人而言,不知道还有多少没被发现的谢国滔们,想必不是一个两个。如果“哨子”吹得过松,这些谢国滔们就还会得到升迁提拔,还会继续发财,还会继续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如果从现在开始就把“哨子”吹紧了,就是谢国滔们没有被发现,最少不会给其从“苍蝇”茁壮成长为“老虎”的机会,是不是客观上预防了腐败的发生程度?
同样,在目前反腐局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还是把裸官的标准放低点,“哨子”吹严些,只要香港、澳门一天在实行“一国两制”,配偶、子女在香港、澳门生活,就应该给这类官员“裸官”的称号。权威部门应重新给裸官下定义,把裸官的标准统一起来,这样裁判在“吹哨”时也有了尺度,不会发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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