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目前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已基本到位。
去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七次国务院机构调整拉开序幕。按《方案》要求,交通运输领域的改革将实行铁路政企分开,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如今历时一年,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完成,意味着交通运输部大部制改革基本成型。
大部制改革旨在解决职能交叉、权责模糊等弊病,具体到交通运输领域,便是要打破交通部、铁道部、民航局之间条块分割的局面。从职能分工的角度讲,只有打破条块分割,一套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才能形成。
既然大部制改革以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转型为方向,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效果,自然要放到具体领域观察,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能转没转型,并不简单体现在机构的缩减归并上,而是最终具体体现在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及其管理下各类运输行业真实的服务水平上。行政效率对应的是诸如各类审批的质量,服务水平对应的则是各类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各地区交通体系的便民程度,甚至可以落实到交通拥堵这些细微问题上。
以比较典型的铁道部为例。铁道部拆分之后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划归国家铁路局,新成立的铁路总公司则企业化运作。按照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铁路总公司必然会面临票价与运力这两个直接影响民众生活的问题。拆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从管理上讲,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变得更为清楚,但更多的人关心的是,边界清晰能不能体现为红利的落实——具体而言,竞争引入后,票价的调整能否在更加灵活的同时反映铁路运输的实际成本?运力的协调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春运压力?
铁路运输层面的调整作为交通运输部大部制改革的重头,要解决的问题多如牛毛,票价和运力之外还有债务、人员去向等。而从交通运输部的宏观层面来看,类似关乎改革红利的期待与追问还会有很多。这些都指向对于改革的评价问题。换句话说,交通运输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只是第一步,职权归并、事项调整面临的部门利益等可能阻力,目前并不会在业已成型的机构编制层面全面反映出来。大部制改革不等于部委层级的变革,部委下还有一套延伸至基层的垂直管理体系,对民众而言,机构整合调整是否到位,改革所要触动的利益是否得到及时梳理,终将会通过民众在日常生活层面与交通系统的接触中体现出来。
随着交通运输领域大部制改革的推进,社会评价将是必须直面的命题。这不仅是改革红利惠及于民的保障,也是倒逼改革调整的策略——民间对交通运输管理职能转型的反馈,将是机构调整、职能整合触及利益深度的标尺。基于此,作为一项宏观的变革,包括交通运输部在内的大部制改革,都得从细微层面着手,回应来自社会的具体而微的诉求与评价。大部制改革与日常的社会运转相衔接,并释放出应有红利,很大程度上得依靠这种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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