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擘画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如何理解“全面深化改革”?一个“全面”,表明改革的广度是前所未有的,一个“深化”,表明改革的力度也是空前的。在这样的广度和力度面前,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但改革是必须要进行的,而且开弓没有回头箭。怎样保证这场继往开来的改革走得平稳,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倾听人民心声,凝聚社会共识,纳入法治轨道,形成攻坚合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
“这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提供了广阔舞台。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更加广泛充分健全的人民民主,既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利实现这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制度保证”。人民日报今日刊发的社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从理论层面阐述了今天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肩负的重要使命和立法目标。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是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重要武器。同时,法治的水平也反映着现代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就要求立法机关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改革护航。
改革是一场攻坚战,牵涉到重大利益格局的调整,维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改革同时也面临经济社会双重转型的挑战。稳步扎实地推进改革,必须沿着法治的轨道。法治是改革的生命线。昨天播发的新华社评论员的《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一文,回答了改革和法治须臾不可分的关系:无论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还是激发动力、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唯有更加自觉并善于运用法治这个集中体现现代化治理本质要求的思维和方式,在法治轨道上寻求制度化解决之道,我们才能啃下改革攻坚期的一个个硬骨头,涉过利益格局调整的深水区。
可以说,改革的成败决定于法治建设水平。人大的立法质量,是整个依法治国系统工程中的关键基石。立法质量高,法治稳定性就强,改革的变动性就容易把控,就不会因保守而缩手缩脚,也不会因冒进而蛮干瞎干。在改革时代,立法质量与代表委员的履职意识和改革精神密切相关。
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的“两会时间”,详解改革考题是代表委员的重头戏。期待代表委员“谋大计、出良策,献真知、谏诤言,诉民情、传民声”,为未来中国的宏大改革进程铺设好法治轨道,传递出鼓动改革进军的众声合唱。不在改革难题前失声,要在改革立法中进言。一句话,不要让期待中的民众失望。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