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部分案情,检察机关对此立案24人,涉案范围波及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记者调查发现,涉案者多为“知法犯法”的律师和执法者。令人震惊的是,在“购买检举线索谋求立功减刑”之外,还出现了罪犯买通律师和公职人员、继而假造立功的案中案。(2月26日现代快报)
张海何许人也?就是风光一时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判决张海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执行有期徒刑15年。具有戏剧色彩的是,次年9月,省高院认定张海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立功,改判有期徒刑10年。张海举报、破案、立功的背后,掩藏着惊人黑幕交易。当年协助张海立功减刑的多名律师和执法人员均属于知法犯法,在他们的运作下,法律程序变成了环环相扣的灰色利益链。
目前,张海已经逃往境外,有关部门正在启动追捕和引渡程序。张海“假立功”案件并非孤例。个别律师与执法者互相串通,为帮助当事人减刑,“没线索制造线索、无犯罪制造犯罪”,甚至让无辜者身陷囹圄。
玩法律于掌骨之间的案例,不时见诸报道。去年,上海法官集体招妓,舆论哗然。今年初,网友金云堂发帖,实名举报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尹丰文以“可改判无罪”为由索贿60万元。尹丰文甚至建议金云堂,“搞定合议庭那三个人”,再找一个和合议庭有关系的律师。尹丰文被举报后,很快被停止职务。
近年来,司法腐败已经渗透到司法的各个环节,成为司法机关久治不愈的顽症,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关系为关键”;“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等顺口溜,就是对司法腐败的生动写照。法官、律师拿钱可帮忙缩短刑期,甚至改判无罪,社会公平正义由谁来维护?
中国有句古话,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法官、律师没了职业操守,判案、辩护自然就没了底线,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必然全都被抛在脑后。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司法腐败也就在所难免。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进步追求的共同价值取向,也是衡量法制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法律一向被视为社会的道德底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律师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是法官、律师的起码职业要求。
执法者犯法,善良的人必然要遭殃。治理司法腐败,首先必须通过深化制度改革规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消除监督盲区;第三,还要严肃查处司法腐责任人,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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