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是预防、监测、监督、治理环境污染的唯一专职行政部门,雾霾让人忍无可忍,受害公众不状告你,难道去告文化局、地震局不成?
面对频繁出现的300多的空气污染指数,石家庄市民李贵欣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但要求被告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还就大气污染对其造成的损失提出由被告来进行赔偿。李贵欣因此成为因雾霾告环保局的全国第一人。此事被媒体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有人对李贵欣表示支持,也有人对法院能否立案表示担忧,而且觉得即使立案胜诉把握也不大。但多数人都认为,无论结果如何,这一事件都将唤醒公民的权利意识,促进职能部门的工作改进。
每一次严重雾霾天气的出现,作为受害者的公众过去都是在各类媒体上发发牢骚,也有不少人对各地环保局的防霾工作不力进行质疑和谴责,但那都是一堆唾沫星子,只图消消气罢了,现在不同了,石家庄市民李贵欣直接把环保局告到了法院,而且还要求被告进行赔偿,一下子把环保部门推上了风口浪尖。这个环保局该不该告呢?完全应该,从法定职责上说,环保局是预防、监测、监督、治理环境污染的唯一专职行政部门,雾霾让人忍无可忍,受害公众不状告你,难道去告文化局、地震局不成?
但我们如果不从法理而是从“国情”这个角度去考虑问题,就会觉得环保局不大可能对此心服口服、立即承认错误、积极配合法庭调查、坚决服从法院的判决,他们很有可能会觉得自己不应该对此事负主要责任,应由真正的责任方做被告,但又有口难言、委屈在心。为什么会这样呢?
不少专家认为,我国大面积严重雾霾的形成,排放粉尘和有毒气体的污染企业要负主要责任。可是,环保局有能力监管和叫停这些污染企业吗?据2009年《新快报》报道,大型国有企业广石化因排放的废气二氧化硫不达标连续两年领到广东省环保局的红牌,是该省“重点污染源”之一,但该企业不为所动,又第三次领到红牌!还有一些污染大户,本来就是地方县市主要领导自作主张引进的,并在土地使用、拆迁、免税等方面给予了许多便利和帮助,目的就是让它为自己制造政绩,当地环保局不要说去查处了,有的甚至连大门都进不去!
还有体制方面的原因。据媒体报道,从2006年起,原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因邻近仪征主城区的扬州化工园企业污染和环保违法违规,连续8年以当地环保局官员身份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但问题仍未根治。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扬州化工园行政上归扬州市管理,仪征环保局作为下级单位仅有项目初审权而无决定权。还有,扬州化工园主管环境的管委会副主任吴汛,其丈夫正是当地最大污染企业的头头!还有一些污染大户,他们在上面拥有广泛的人脉,甚至可以左右地方政府主要官员的命运,这类企业能把环保局放在眼里吗?
总之,如果各级环保局拥有独立、完整的环境执法权,一旦发现污染企业,可以毫无障碍地随时进入检查、监测,如果发现问题,有权依法进行制止和处罚,对于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人员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任何部门和官员都不能也不敢进行说情等各种干涉,让环保局真正成为污染的克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环保局被污染受害者起诉到法院时,他们才不会感到委屈,才能口服心服,找不到任何借口推卸责任,只能走上法庭,听候法官的判决。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