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24日《扬州晚报》报道,2月初,两位游客在参观扬州汉陵苑“黄肠题凑”墓椁时,提出要“摸棺发财”,馆方遂其愿,并将此拓展为旅游项目。此举受到一些游客的欢迎,但也颇多引起争议。很多人认为“摸棺游”是伪民俗,有炒作之嫌,后来,汉陵苑决定暂停“摸棺游”。
“摸棺游”暂停的消息,在我看来,是一个好消息。坦率地说,我很疑惑,当初扬州汉陵苑之所以开展“摸棺游”这一旅游项目,究竟是因为尊重所谓的“摸棺发财”的风俗,还是为了借此刺激更多的人到他们那里去参观、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入?而考虑到这种旅游项目有可能对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危害,我真怀疑扬州汉陵苑管理者最初在开展这一旅游项目时是否考虑了自身的职责。
好在这样一个不怎么经得起推敲的旅游项目已被暂停了,相信有关方面在经过认真的研究后,会让这一有害无益的旅游项目彻底停下去。然而,由这一事件,我想我们有必要反思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对待我们身边的一些明显落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风俗?
比如,一些地方传统的丧葬风俗,讲究的是“崇丧遂哀,破产厚葬”。可这样的一个风俗真的就那么有必要在我们的民族中一代一代地以“文化”的名义传承下去吗?还记得年初《南方都市报》有一则题为《阴阳之间》的报道,介绍了一个被媒体热炒的“李绍为背尸还乡”事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死者左家兵及其家庭的故事。左家兵走了,走后给他的家庭留下了什么呢?是债,是1万元的债。这些债又是怎么来的呢?通过报道我们知道,最初的债是因为葬礼,左家兵岳父的葬礼,欠下了4000元的债,这个债至今还有2000元未还清;然后是供两个孩子读书而借的债,大致有两三千元;再就是为了左家兵之死,去广州处理后事,又借了3000元;最后还是葬礼,是左家兵的葬礼,又是3000元的债。死者的后事、葬礼,几乎所有的债都离不开这个原因。为什么要借债来办丧事?因为要买棺材,虽然尸体已火化,但没有棺材便不合风俗,便对不起死者。还要做法事,“这叫解脱,他活着的时候吃了太多的苦,这个仪式希望他在阴间能好好过。”
这样的一个故事挺让人不可思议!而即使我们抛开为了厚葬而欠债这一现象不论,仅仅从传统丧葬风俗的仪式上说,又有多少值得人称道的成分呢?葬礼上,死者家属的哀号、一次次的跪拜,再加上唢呐的呜咽、艺人的歌唱,场面大多纷乱不堪,以我看来,与其说是给死者举行葬礼,不如说是在折磨死者的亲属。
类似的不良风俗还有不少,它们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甚至还在向着更不理性的方向发展。比如,近年来一些地方报道的花费巨资建豪华墓地、婚事大操大办导致人们不堪礼金重负等现象,实在是给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如何保护和传承民间风俗提出了值得思考的课题。
面对这些课题,我想我们应该采取的一个基本原则应是:我们尊重传统风俗,但我们绝不能迁就不良习俗!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有望更健康、更进步。 ( 责任编辑:柳剑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