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村”,即两个行政村合二为一,两套村级班子并成一套,这是去年下半年湖南省农业税取消后及时跟进的一次大面积村级机构调整的改革行动。我是春节里回到乡下老家时,才知道并村的有关细节的,合并后新的村级领导只留了五个人:村支书、村长、民兵营长兼治安主任、计生专干和会计。一查报纸,才知道新华社也曾有过报道。 刚听到这个消息我感到很意外:一是并村的动作如此之快,几乎没听到有关的宣传和发动,就悄然地完成项这项精官简政的改革;二是村官精简幅度如此之大,原来一个行政村村官少则6、7人,多达10几人,现在合并后总共才留了5个人,裁“官”之多,前所未有;三是并村后乡村秩序一如从前,干群情绪稳定如常。 撤并机构,裁减冗员,从古至今是我们国家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历史上几乎每次的精官简政总是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里,如何走出这个怪圈,也许目下的村级机构改革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并村——裁减村官”是农业税取消的直接结果。众所周知,以往的村官的工资、福利全由农民承担,免除农业税后村官的工资福利转由财政负担。如果村级机构保持原状,政府财政将不堪重负,正因为如此,“并村——减官”就成为减轻财政支出的必由之路,说白了,是“物质决定意识”,经济的原因是村级机构改革的最直接推动力,而农业税取消后,村官事务性工作的减少是其间接的推动力,当然上级政府部门的决心也是村级机构改革能顺利实施的关键。 改革,从来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一帆风顺的事,但时下中国农村村级政权机构的改革却能在悄无声息的情况下得以完成或正在完成,这无疑让人欢欣鼓舞。这对我们庞大的县乡机构的改革具有级大的借鉴意义。其一,既然村级行政机构可以合并,那么现行的乡镇乃至县级机构也同样可以合并。农业税取消后村官的事务减少,相应地乡镇官员的工作任务也减轻了,合并乡镇、撤并机构也应该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其二,既然其“并村”后村官仅留5人,可以承担着原来两个村10多个村官的职责,那么乡镇官员也完全可以同步精简,以最大限度地减轻财政负担。 也许有人会说“村官不是官”,所以精简起来不难,而乡官是“国家干部”,要减下来就不易,这话似乎也有一些道理,但却推敲不得,村官也好,乡官也罢,都是服务于同一目标,都是由老百姓养活,既然村官可以裁减,乡官也同样可以“下来”,为什么我们现在有的乡镇官员成堆,正副书记、乡长多达50多人?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是祸首,而体制之弊形成的“官本位”意识更是罪魁。官员级别的高低与其享受的待遇成正比的明规则,是当今乡镇精官简政的最大障碍。而某些地方流行的“补偿”“照顾”等潜规则更加助长了乡镇官员队伍的膨胀。 说到底,机构和官员精简不下来的要害在于官员编制和财政预算的“疲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机构编制和职数的多少,本应是一个常数,可在我们某些地方往往成了一个“变数”,而起制约作用的财政预算也总是跟着“变数”可长可短,而“操刀者”的“心善”“手软”总是使每一次大张旗鼓的精官简政半途而废。 从村级机构改革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各级政府并不缺少改革的意识,也不缺少改革的手段和智慧,缺少的是改革的压力和动力。其实,只要我们拿出“并村——减官”的决心和勇气,并辅之刚性的财政预算(经济)手段,我相信县级也好,乡镇也罢,精官简政是一定能走出历史和现实的怪圈的。 ( 责任编辑:柳剑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