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05年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张恩照提出的因个人原因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董事长职务的请求。建行董事会对张恩照的去职表述得相对温和,并非外界描述的“被双规”。(《北京娱乐信报》3月17日)
一个银行高层领导的正常辞职,为何让外界描述的“被双规”,甚至有诸多猜测版本。我想,其重要原因是信息没能及时向公众“解密”。
正因为如此,外界传闻有多个版本的“政治流言”。有说是张恩照因涉嫌参与了以优惠贷款换取回扣的丑闻。而在建行内部关于张恩照辞职的原因,有说是受到周正毅案牵连,也有说是在建行数据大集中的采购过程中出现经济问题,还有一种说法是在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有受贿行为。
我以为,从扩大民众知情权和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来看,张恩照的人事任免是可以适当公布调动或任免理由。从报道来看,张的辞职理由只说了四个字:个人原因。个人原因究竟是何原因,这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这样解释只能更加剧公众的猜测。如果是一次正常的人事任免调动,说明一下较为具体些理由何偿不可呢?比如因年龄问题,或因健康问题等等(比如最近在两会期间,董建华因健康原因辞去香港行政长官职务)。如果政府部门公布了干部任免理由,大家就不会进行种种推断和猜测,不会出现“政治流言”。这不仅对当事者本人也是有利的,可以使之摆脱各种传言的困扰,进而很快进入工作角色。
长期以来,我们一些政府部门出于种种考虑,垄断了行政信息的传播。因为信息不透明,反而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按理讲,一个银行董事长人事任免原因,不应该“天机不可泄露”,公布一下,政府不会失去什么,也不会引发社会混乱。事实证明,信息越是透明,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满足后,反而非常容易理解官方的态度和立场,进而主动支持政府工作。
再者讲,给人事调动任免理由“解密”,是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公开,公民不仅是知情权的权利主体,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中国宪法已经赋予了人民广泛的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实施则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支持和配合。
笔者认为,凡是承担公共责任的,行使公共权力的,跟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都应该向公众“解密”。唯此,多个版本的猜测就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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