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本姓“民”——人民的“民”,这是上了《人民警察法》的。但是,直到3月9日,深圳市民读到第一篇居民听社区民警述职并给其打分的新闻以前,人们还未能将民警姓啥和他们是否向居民述职、请居民评分联系起来。据深圳媒体报道,9日下午,罗湖公安分局在全市首创的“社区民警向居民述职”活动在地王大厦西侧不远处的城中村——蔡屋围老围社区活动室举行。红南社区民警李杨和老围社区民警任健华有点紧张地在这里面对50余名社区居民代表作了述职报告,接受了提问和评分。笔者认为,比两民警分获98.5%和97%满意率的评价结果更值得重视的,是公安机关对真实民意的重视和对人民信任的珍视,同时,向居民述职、请居民打分等主动请群众为警察队伍建设作主的新举措,更应当举一反三,提升为制度化成果。 社区警务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警察机关提出的一种警务思想,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把警察工作的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上,依靠社会公众力量抑制犯罪,逐步实现社会治安良性循环的一项制度。2002年春,在杭州举行的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力争到2004年全国大中城市全面实施社区警务。于是,原来人们熟悉的“片警”,逐渐改为主持社区警务室工作的社区民警。 民警民警,无论怎么改,最根本的就是永远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本色。罗湖公安的首次尝试,将人民赋予的权利又还到人民手中,让居民用自己的打分来监督、鼓励或警醒社区民警的工作,使警民关系在互动中提升到更融洽的新高度。 笔者注意到,社区居民不仅表扬了民警的优点,也给他们的工作缺点提了意见。以至于民警有点紧张。这恰恰反映出推行社区民警向居民述职、请居民打分做法时定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的真谛。 作为一种新的举措,罗湖公安的做法未必很完善,但是,引入居民评价的方向值得肯定。 ( 责任编辑:周克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