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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书记炫富事件 当用法律廓清迷雾

女书记披金戴银事件,仅仅靠吉安本地官员辟谣难以获取公信,简单自证也难辨真相。唯有交给法律,才能最大程度廓清迷雾。如此既可还原真相,亦可给举报者与被举报人双方一个满意交代。

  日前,一则题为《吉安市委书记王萍到底是书记还是富婆》的微博在网上热传,网友发帖称,江西省吉安市委书记王萍在不同场合穿戴的手表、手镯、手链、项链、戒指和胸花等,数量和种类众多,并配有多张图片证据。对此,吉安市表示,网帖系吉安市峡江县落马县长家属所为,属恶意诽谤中伤。

  真相尚待打捞,于此之际不应偏听偏信,更不能听是风就是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书记亦然。根据网上所晒照片,可知王萍在不同场合配有项链、胸花、手表、手镯以及戒指等等,仅以胸花为例,粗略数下来就有20余款。种类够杂,数量够多,但与其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女子相比未必算多。有网友说,“我们小区大妈的首饰绝对比她浮夸。”无论审美还是追美,都无可厚非。

  披金戴银,即便价值不菲,亦不意味着王萍就是贪官。更何况,单从照片看,确实无法证明王萍所戴的手表皆是豪表,其罗列的证据链不严密,缺乏基本的说服力,就连著名的鉴表大咖“花总丢了金箍棒”也坦言,“图片那么小,怎么出手。不是不敢讲,是真的没得讲。”揆诸现实,官员衣着体面不等于就贪腐了,一身寒酸也不代表就是清官——国家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衣着朴素,骑旧自行车上班,却是巨贪。以穿戴论贪廉,不客观。

  无论吉安官方还是王萍本人,积极回应是好事。但吉安当地官员不宜越俎代庖,为王萍“洗地”,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被指贪腐,国家能源局辟谣,结果自取其辱。由官方出面以正视听,或是冒险。最关键的是,王萍回应是否属实,尚存澄而不清的尴尬。王萍已表示,“我是有经济能力购买这些东西的,经受得起组织检验”。既然如此,上级组织不妨彻查后再将详情公之于众。

  而且,为了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事。司法部门应该介入,比如王萍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如果落马县长家属确实“大量寄发与事实不符的诬告信件混淆视听,并选取王萍从2002年起在赣州至九江到吉安市十多年来公开的参加全国两会和党代会,以及其他工作照片进行污名化人身攻击。”那么,他们就应该受到法律处置;如果王萍欺骗公众,被证实贪腐,也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不能厚此薄彼。

  其实,这一事件最该反思的是,为何一说官员佩戴饰物,就会引发网友沸腾?这与仇腐有关,更与监督浅“表”化、“表”象化有关。毋庸讳言,民间反腐轰轰烈烈,大有“金猴奋起千钧棒”的雷霆之势,但也得承认,所谓的监督往往是外围的,往往只能盯在官员的楚楚衣冠、言行举行或披金戴银上,有时误打误撞,有时却出现误伤。说到底,这与官员财产公开不彻底有关系,如果王萍的财产在网上晒得一目了然,公众通过其合法收入明显能推断出她有实力披金戴银,也许就不那么质疑了;如果王萍平时权力运作透明化,素有清官之誉,一举一动置于大众监督之下,别人想污蔑她也不会容易。

  此外,还应该回到另一命题,即当地官方称,“公安部门已查实发帖者系吉安市峡江县涉嫌受贿、正由检察机关查处的原县长涂建忠的家属,属恶意诽谤中伤,目的是向地方领导及检察机关施压、干扰司法调查和司法公正。”干涉办案,应依法处理;但是无论办案人还是当地主导反腐的官员,都没有豁免权,不能因为我办案了,哪怕我存在贪腐了也不受追究。

  总之,女书记披金戴银事件,仅仅辟谣难以获取公信,简单自证也难辨真相。唯有交给法律,才能最大程度廓清迷雾。(文/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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