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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隧道燃爆事故别再成“失联事件”

这起造成数十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不会随着目击者的骤然死亡而销声匿迹,归于沉寂。接下来,应该以持续的追问、缜密的调查、权威的披露,驱散迷雾、掀起盖头、查明真相。不能让这一事故成为又一起真相失联事件。

  有消息称,山西省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执勤交警侯昱3月21日坠桥身亡。侯昱系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大交通事故现场目击者,据死者家属23日称,侯昱在坠亡前一天曾被检察院约谈,第二天发生坠亡事件。(《新京报》3月24日)


3月1日14时50分,山西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两辆甲醇车相撞导致甲醇泄漏爆炸。

  侯昱的离奇坠亡,再一次将20多天前那起爆炸事故推到公众面前。目前,当地相关部门表示正在调查侯昱的死因,民间舆论也对此议论纷纷。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起造成数十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不会随着目击者的骤然死亡而销声匿迹,归于沉寂。接下来,应该以持续的追问、缜密的调查、权威的披露,驱散迷雾、掀起盖头、查明真相。不能让这一事故成为又一起真相失联事件。

  此前,国务院调查组已经披露,这起事故暴露出运输企业管理混乱、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煤检站设置不合理,以及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乏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并放大了事故灾难,造成了31人死亡、9人失踪的特大惨剧。但是,与事故本身的破坏性相比,当地政府在事后处置上的态度,同样耐人寻味。

  其一,当地信息发布迟缓拖沓,且轻描淡写,语焉不详,含混模糊。事发第五天,3月5日,晋城市政府新闻办才发布通报,称现场发现12具遇难者遗体,1名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11日,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又通报称,通过DNA鉴定确认16名遇难者身份。而到了13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则通报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死亡及失踪人数的“翻番”,不免让人怀疑,当地是否存在瞒报人数的嫌疑?

  人命关天,遇难者人数为何能够一变再变、并渐次骤增?一方面,这反映出当地政府在处理善后事宜中的举止失措,责任缺失;另一方面,这种信息迷雾的一再释放,也暴露出当地政府在社会治理上的乏力,为什么不能及时披露真实的数据?遮遮掩掩的背后,究竟又有着怎样的隐情?

  其二,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坠亡,也疑点多多。据披露,“3﹒1”隧道燃爆事故目前正处于追责阶段,作为一名普通的执勤交警,即便在救援现场存在一些瑕疵,也不可能担得起全部责任,更不至于主动放弃生命。根据家属披露,死者生前自言“压力很大”,死前一天还被检察院约谈,那么,死者的“压力”究竟来自何方?检察院又与他谈了些什么?

  一起原本就迷雾重重的爆炸事故,为什么会产生这样迷雾更重的“次生灾害”?可以说,侯昱的死对于自己而言,固然是一个人生的终点,而对于这起爆炸事故而言,则是一个驱散迷雾的起点。责在调查公职人员履职情形的检察机关,既然已经介入,理应扩大调查范围,深挖背后各方的责任,严查这一事件背后的诸多“不正常”现象,并严肃问责。

  还有,对于这样一起近来十分罕见的灾难事件,媒体等外部监督也应该跟上,不能听任迷雾不断发酵,甚至发生吞噬事件现场目击人的乱象。真相的显露,既有赖于官方及时、准确、负责任的信息发布,也有赖于媒体和公众舆论持续的追问。(文/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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