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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在乎失足女的权利

一些人会认为,失足女们的厄运与自己的世界太远,她们既然已经踏上了这条道路,就必然面临各种风险。但这种风险绝对不应该包括被权力欺凌的风险,因为权利是一个整体,危害权利如同癌症,它能侵蚀底层失足女的权利,也能转移到所有人身上。

  广东英德3名辅警被当地网友举报敲诈勒索一名外地失足女,并要求免费与其发生性关系。据悉,当地已成立专案组,经初步调查,已将谢某等3人刑拘。

  刑拘意味着“此事基本属实”,“辅警”瞬间成为舆论质疑与批判的对象。辅警背后所依附的警察权力,再一次陷入公信力危机。

  公众的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在对辅警的批判,遏制权力的滥用当然重要,另一方面,失足女们被轻易敲诈(包括性勒索)的现实,也同样应该引发公众的关注。

  一些人会认为,失足女们的厄运与自己的世界太远,她们既然已经踏上了这条道路,就必然面临各种风险。但这种风险绝对不应该包括被权力欺凌的风险,因为权利是一个整体,危害权利如同癌症,它能侵蚀底层失足女的权利,也能转移到所有人身上。

  在我们的惯用道德语境中,失足女向来是个令人纠结的称谓。它既意味着当事人的积弱与境遇,又暗含着一种道德非议的公众评判,还随时可能沾染上违法的嫌疑。正因为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她们的生存境遇、发展环境和合法权益往往不被关注,乃至在执法者眼中,她们也会因为道德的瑕疵而受到不公的对待。这种在道德上划分三六九等,并将之作为权利保护和人格尊重的重要依据的做法,不仅背离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而且还会造成群体的失陷。正是因为种种误区,使得失足女的权利和尊严在辅警乃至正式执法者眼中变得无足轻重。

  从个案中,分明看到隐藏在辅警身上的那种“阿Q心理”,小尼姑的光头为何别人摸得我摸不得?这恰是底层小人物的可悲之处,辅警本也挣扎在社会中低层,他们在生活压力和不公待遇的煎熬之下,对恃强凌弱的特权产生又恨又爱的特殊情感,在最接近特权的时候立即选择压榨同样弱势的人以获得满足与快乐。这,正是一种底层陷落的危险,折射出的乃是生存生态恶化下的丛林困境。而造成这种困境,其中也有社会以“有色眼镜”视之的原因。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对受害者施以同情,对加害者进行批判。但是这种个案的浅白救赎,并不能结束类似社会悲剧的重演,其原因的根结就是我们忽略了弱者背后的生存权利状况。失足女虽然处在道德的诘难墙角,也经常深处违法的边缘,但她们的真实生活境况如何?她们是如何走上这条受人唾弃的道路?在她们的人生计划中又有着什么样的愿景与期许?她们的人格尊严是否得到执法的应有尊重?这些有多少人认真关注过、省思过呢?正是由于我们同情的眼光很少光顾过她们,因为法律制度的公平阳光很少照耀到她们,她们才成为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时代权利保障的“短板”。

  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往往暗含在对公民生存权利、发展权利的保障之中。而衡量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水平,往往取决于那些最底层、最受歧视者的权利保护状况,这构成了人权保护那根“最短的木板”。如果不能放下对失足女的成见与歧视,不能充分保护她们的合法权利;如果不能为底层小人物提供有预期的生存发展空间,不能确保这些人不被社会发展的列车甩出社会结构之外,那么长期缺乏公平正义阳光照耀的底层人,便很可能陷入底层陷落的困局。因此,设身处地探究她们的生存境遇、追问她们失足的曲折历程、寻求她们走出困境的道路,才是一种理性而负责的围观。应当记住,尊重并保护那些最底层、最贫弱的群体的人权,就是保障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人权。(文/傅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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