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量2013年的个案,“反腐”成为首要的关键词。司法机关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既彰显了中央加大惩治贪腐的坚定决心,也为司法赢得了广泛的公信力。
四大关键词记录2013中国法治律动
冬日残阳,一片片枯叶飘然洒落,它提示我们一个时刻的终结,同时又暗含着另一种生命的萌动。对于经过人类剪裁的社会图景而言,过去一年来发生在我们周围的每一个案件,莫不若这一片小小的树叶,记述着中国2013年法治生命的律动,也共同汇聚出一种法治昌盛的延绵力量。
打量2013年的个案,“反腐”成为首要的关键词。从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到刘铁男、李达球、倪发科等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从“表哥”杨达才、“房姐”龚爱爱相继受审,到雷政富“不雅视频”案、海南“校长带女生开房”案的喧嚣一时,个案背后的反腐逻辑日渐清晰:司法机关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既彰显了中央加大惩治贪腐的坚定决心,也为司法赢得了广泛的公信力。
以往,司法反腐之所以难获好评,主要是人们基于对“运动式反腐”的担心。如果司法对权力腐败的犯罪行为治理,不是建立在严格无疏漏的法治思维上,而是根据形势或领导人的偏好时紧时松,那么反腐的个案就很难起到治理的功效。而回顾一年来反腐沉甸甸的业绩,我们或许不能单把眼光盯在落马官员的职务或数量上,更值得期待的是,在这些密集个案的背后,我们能够挖掘出一条法治反腐的道路来。
打量2013年的个案,“平冤”是又一重要关键词。一直以来,冤假错案都是法治领域“永远的痛”。而2013年那些被舆论和司法重新打捞出来的冤假错案,却蕴含着另一重别样的意味,密集的错案平反燃起人们对司法公正的诸多期待。4月2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了12年的李怀亮无罪释放;5月3日,因涉嫌制造福清市纪委爆炸案被羁押了近12年的陈科云等五人无罪释放;7月2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对陈建阳等五人抢劫、盗窃案再审宣判无罪;8月13日,安徽蚌埠男子于英生入狱17年后无罪释放……
抽象地列举这些案例或许显得枯燥,但对每个鲜活的无辜者而言,他们为曾经的审判而心灰意冷,如今又为今天这个时代而庆幸。“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在中国法治的发展历程中,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这句话可能是最令人振聋发聩的言论了,它表明了最高院纠正冤假错案的坚强决心,更预示着中国司法的理念再造。而正是因为对“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现代司法原则的放弃,才造就了十多年前的一拨拨错案。今天,当我们回顾这茬最为强劲的平冤行动时,分明看到的不是一种有意为之的运动式方案,而是基于制度防范基础上的司法法治化重整,这恰是未来法治中国的希望所在。
打量2013年的个案,“公开”是第三个重要的关键词。“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面对日趋强烈的媒体监督和公众对司法日益高涨的知情权诉求,公开与透明才是最好的释疑剂。9月22日,在出人意外地通过微博公布审理细节之后,薄熙来案公开宣判,法院连判决书也一并全文公布;26日,法院对吸引舆论眼球长达半年多的李某某强奸案公开宣判;紧接着27日,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公开宣判。11月21日,最高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同时开通。5天后,“3Q大战”上诉案在最高法院开庭审理,电视、广播、微博等媒体直播了庭审过程,引发广泛关注。
这样的公开力度史所罕见。当司法机关将如此敏感的案件置入透明的司法装置中,公众此前的各种猜忌与疑惑自动消解。这一次,司法机关从公开中尝到了真正的“甜头”。彻底放弃“选择性公开”的种种顾虑,让阳光司法运行在法律规范的平台上,无论什么敏感的信息与忧虑,都不足以构成对司法权威的损耗;相反,一种坦荡的司法胸怀,一种透明的司法过程,让司法正义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得以输送。
打量2013年的个案,“围观”是第四个重要的关键词。如果说法治是一种生活的方式,那么法律规范下的普通人的生活细节,便构成了一道道法治的脉络。普通人的纠纷造就了一桩桩个案,个案中的围观使其成为促进反思与进步的影响性事件。在对唐慧案二审的围观中,公众凝聚了倒逼劳教制度废止的强劲动力;在对民警摔婴案的关注中,人们重新打量公权力及其承担者的道德人格;在对南京饿死女童案的愤慨中,社会不断检讨人性的缺失与社会关系的冰冷与脆弱;在对首都机场爆炸案的声援中,舆论不断反思造成悲剧的过程、教训及底层公民的权利困顿。普通人的生活与境遇构造了法治的素材,个体的行为提供了法治向何处去的思索,而围观的力量则直接促使法治的进步。正是有这样一群良好的公民做底盘,法治才总是能够在曲折中不断螺旋式上升。
树叶是流动中的风景,个案则是流动中的法治。过去的2013年注定会在中国的法治历程上留下深深烙印,那些即将尘封历史的案件也注定重述着一个美好的法治故事。踩踩脚下芬芳的泥土,我们能透着寒气嗅到春的气息,那里有落叶护花的奉献;回顾过往鲜活的案例,我们也能感受到法治那波澜壮阔的图景,那里同样有汇涓成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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