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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新京报报道陕西咸阳人卓登于1986年捐给市政协的百余件于右任书法作品下落不明,怀疑被政协官员私分。7月3日,咸阳市政协向媒体通报称,已有112件查证落实,仍有6至9件受捐文物下落不明。通报会现场,不请自到的捐赠人卓登却被官方“请出”了会场。【详细】【网友评论】【注册搜狐微博参与论座话题

  “被官员保管”的122件捐赠文物

价值四千万的捐赠的文物下落不明?

    向陕西咸阳市政协捐赠122件于右任书法作品后,捐赠人卓登却发现自己捐赠的文物下落不明。
    卓登父亲卓敬亭在民国23年任民国监察院办事员,与时任院长于右任交往颇深,曾担任于右任的卫士长,生前保留了一批于右任的书法作品。其父1966年去世,将这些字画留给了他。1986年,卓登将家中所存的122件于右任的书法作品捐赠给了刚成立的咸阳市政协,这些文物据估计价值四千万。 【详细

捐赠人竟然无权过问

     卓登之前还是一个农民,捐赠这些文物之后,咸阳市政协将其一家四口的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并调到咸阳市,卓登也成为咸阳市政协委员。在听说自己捐赠的文物可能被人私分之后,近10年来,他多次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向政协询问这些书法作品的下落,却反复被拒绝,有的领导因为拿不出这些文物竟然谎称说“你捐的是赝品,要也没用”。在咸阳市第四届和第五届政协期间,他还以政协委员的身份上交提案,要求政协公开这些捐物的下落,都没有结果。
    直至卓登近期向媒体报料称文物疑被私分,据说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咸阳市公安局、咸阳市政协这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原来文物被官员“保管”在家中

    6月30日,联合调查组组长称大多数文物已经找到下落,有78件藏于三原县博物馆,10件由卓先生取回,6-9件由省于右任书法学会借走,24件在原三原县委顾问崔德志和原三原县统战部干部张爱丽手中。调查组还说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滞留三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7月3日,咸阳市政协向媒体通报称,已有112件查证落实,仍有6至9件受捐文物下落不明。政协还再一次重申了“是外借和保管,而不是私分。”

  所谓“私分于右任作品”竟是个“冤案”

好一个“刘备借荆州”

    闹了半天,所谓的“私分于右任作品”竟是个冤案,大家都冤枉了咸阳的有关官员,人家并没有“私分”,而只是拿回家“保管”。充其量是把自己的私人书房当做保管公共财物的仓库,如此看来,这样“大公无私”的行为,不仅无过,反而有功。只是我们就不明白了,人家捐给博物馆的作品,你有什么权力拿回家保管?你征得捐赠者的同意了吗?再说了,如果真是保管,为什么早不说晚不说,非要等到事情被捅出来的时候,你才羞羞答答地来一句“仅仅是保管”?如果不是一不小心漏了馅儿,官员们还要把这些作品“保管”多久?会不会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保管”侮辱公众的智商

    这样一起引发民众强烈不满的事件竟然演变成了咬文嚼字的游戏,把“私分”说成是“保管”,这可不是为了听着好听,也不是为了显示官员们的汉语文学功底,无非是想给自己的私分行为找个合理的理由,说白了,就是先以“私分”侮辱了捐赠者的善意还不够,现在又想以“保管”侮辱公众的智商。按照这个逻辑,贪官受贿或贪污,是否也可以宣称自己是“借”或代为“保管”?并不是腐败?我们是否能够认同贪官的这种狡辩?

国家要不要给他们支付“保管费”?

    “官员私分文物事件”,经过一个“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竟奇迹般地成了“个人保管”。这真是一个奇特的乾坤大挪移!仔细想来,在中国,的确有过太多“坏事变好事”的传奇。有多少丢人现眼的丑事,多少惨烈的悲剧,都被一些官员吹嘘成好事乃至喜事,并最终成为自己的政绩。你看,这个联合调查组,一不说谁拥有把重要的国家文物借给个人的权利;二不说当初为什么借了不还;三不说收回的文物有没有遭到污染或损坏;四不说收回的文物有没有经权威专家组鉴定为原件;五不说如果不被报道,“保管”人打算“保管”到何时。他们只说,“大多数已经找到下落,目前只有不到10幅未收回”,就是说,离“全部收回”已经为期不远啦,这是何等了不起的效率!看来,我们不但要表扬联合调查组的工作作风,还要对那些无私地替国家“保管”文物的衮衮诸公表示敬意了。如果他们觉得,仅有敬意是不够的,国家是否还得给他们支付一定的“保管费”呢?

  你还放心把文物交给政府保管吗?

10年以来,咸阳政协都在打酱油

    咸阳市政协在长达10年左右的时间里,对卓登先生的询问不予答理,好像这是无须理会的纠缠,或者是“你给文物我办户口”的交易完成后不该再有的取闹。在媒体公开此事之后,咸阳市政协是否表示了对这批价值数千万元的文物失散承担责任呢?没有。咸阳市政协是否会追查这些文物保管不善的责任呢?也没有。咸阳市政协只是通报了情况,没有表示任何态度。如果说有态度,那就是尽管近10年来一直是卓登先生在询问这批文物的下落,但当他们要通报这些文物的情况时,不通知卓登先生出席,而且在卓登先生闻讯而至时,还要求他“配合政协的工作,离开会场”。

请给一个相信“通报”的理由

    不仅如此,捐赠人还曝出了另外一个内幕,这就是自己当初捐赠的于右任书法作品等文物并不止122件,而是131件,还有9件文物去向不明。而当记者试图就卓登反映的这一问题向咸阳市政协秘书长田晓东进行核实时,却遭到了对方的婉拒。咸阳市政协与市公安局的通报人员也一概不予回应,仅表示“以通报内容为准”。谁能保证你的这个“通报”不是“胡报”?王顾左右而言他,又凭什么相信你的“通报”?

谁要“对捐赠人负责”?

    扑朔迷离的文物失踪过程及其“去向”,原本就像是一个荒诞不经的笑话。此时,称“历史原因”造成的文物“外借”或私人“保管”,不同于“所谓私分”,自然无法服人。退一万步说,即使此番调查真的体现了“对历史负责、对文物负责”,难道就不觉得还缺少些什么吗――为什么没有人强调要“对捐赠人负责”?
    捐赠者近十年来屡次要求查看未果,时至今日才发现文物早已瓜分殆尽,似乎没有人觉得应该对他负责。哪怕你全盘奉上了自己最宝贵的财产,转过头却可能被人一脚踢开――对于捐赠者来说,最尴尬而可怕的遭遇莫过于此。只是,当看到这部荒诞连续剧之后,人们还会放心把文物交给国家保管吗?

搜狐评论 责任编辑: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