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历史之回溯
新中国成立后,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模式基本上照搬了苏联的党政关系模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在着手理顺党与政权机关的关系。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党政分开的系统方案,党政分开的理论和实践达到了党的历史上的高峰。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党应该通过间接的原则和方式实施对国家生活的领导,而不应进行直接的、具体的管理。为了适应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的转变,党中央决定对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进行一系列调整。具体措施包括,各级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党委与政府机构重叠对口的部门要撤销,它们现在管理的行政事务转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党组织,不利于政府工作的统一和效能的,要逐步撤销。
这些设想和尝试在随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碰到许多困难、矛盾和阻碍。首先,党政分开这样的深刻变革势必要触动一些人的利益,改变某些权力关系,致使少数过去过分揽权的人感到大权旁落,因而产生抵触情绪。其次,尽管党中央提出党政分开就是为了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有人借政治体制改革、借党政分开要求党委放权、交权,导致了党的领导的削弱。再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党政分开的原则并没有体现在政治体系层面,而是落实到了行政体系上。因此,党政分开的结果进一步加强了“双轨行政”格局,影响到行政统一。
1992年春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一些地方开始重新探讨党政关系和党的领导方式问题。有人提出“寓党于政、党政合一”,有些地方党委的工作部门合并到政府机构之中,推行党政在人员、机构和职能方面的一体化。这种作法削弱了党的领导,淡化了党的观念,降低了党的威信。过去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和党的“一元化领导”,使党组织凌驾于政权组织之上,其弊端和危害是严重的。同样,以政代党和党政一体化,会使过去党的“一元化领导”演变为政府官员的“一元化”领导,从而缩小整个政治运行机制的民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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