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特意查了一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个组织机构,它是今年4月15日才由教育部牵头成立的协调机构,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技术指导、监督检查3个专业组,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公安部、监察部、审计署、安监总局、中国地震局等部门派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教育部。
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知道,这个领导小组表面上的名头很大,但实际上的工作还是要由教育部来做,其他部门更多的是协助工作壮壮声势。我读到这则新闻时五味杂陈,校舍质量和危房问题终于开始有人管了,可这些方面的问题,难道非要等教育部发文才有人管、有人担责任吗?再说,教育部的职权,能管得了地方主政官员的乌纱帽吗?如果一个学校的危房长期拖着不改造、不重建,发生跨塌致人死亡事件,又该追究谁的责任呢?是现任政府主要负责人,还是从发现危房开始的主政人员一直捋到当下,一个都不放过?如果当时的主政者已经官至市级、省级干部,教育部作为与省平级的部委,能够处分得了这些官员吗?
所以我很担心,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之说,会不会像安监部门主要官员“怒斥”安全生产事故中大量官商勾结一样,仅仅停留在表态和怒斥的层面?再说,因校舍质量安全和危房问题导致师生伤亡事件,事实上已经涉嫌渎职犯罪。刑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汶川大地震中,倒塌校舍成千上万,其中有不少就是危房,其中一些早就要拆迁、要改造、要重建,但却一直没有行动。
对于校舍的建筑质量问题,四川省委、省政府态度明确,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建筑设计和施工确属存在违法问题的,有关职能机构将依法查处。此次,教育部又严厉声明对校舍安全问题进行问责。希望查处和问责能有实效,不是“风声大雨点儿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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