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我们的大学和政府真应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的政府和大学不仅为学生做得很少,而且收学生费用太高,薄情寡义逼人太甚。这样只会导致一些学生的逆反心理,助长部分学生的逃债行为。毕业之日,就是和母校恩断义绝之时。
这是何等的不堪?
教育部官网7月12日发布消息称,一些学校规定毕业前没有还清助学贷款的学生一律不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可能是学校为督促和保证学生按时还款而采取的措施,国家并无这种规定。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的学生就具体事宜与学校协商,或向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羊城晚报》7月13日)
教育部的这个发言是一个不问是非的表态,其情形就好比儿子打了人,老子站出来说:他是打了人,但不是我叫他打的,你们自己协商解决吧。除了为自己开脱责任以外,教育部这个表态没有任何意义。而人们希望教育部就此事表态,是希望给出一个明确的态度:是,还是非。
我们知道,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毕业后,借款学生应按还款协议要求及时还款。那么,借贷关系是学生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学校充其量只是个担保关系。从合法性的角度看,学校无权扣押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以胁迫学生离校前还完贷款。
从合理性的角度看,贷款学生毕业前夕,往往正是全家油干灯草尽的经济最困难时期,四年大学生涯只出不进,高额学费耗尽了全家人的心血和积蓄,这个时候逼人还债,简直比黄世仁还令人厌恶。再说,从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至今,银行累计审批贷款金额226亿元,惠及学生306万人,平均每个学生借款不到8000元。而大学四年,学校从学生身上收的学费、赚的各种生活费用岂止这不足8000元!这点钱对于学校和银行来说,毛毛雨而已,对于刚毕业还没有拿薪水的困难学生及其邻里乡亲来说,可能就是个天文数字。要逼债,他们只能四处去借,可要真能借得到钱,也许就不必向银行告贷了。要催债,也等学生找到工作以后再说吧。以扣押毕业证和学位证为要挟,岂非断了人家的求职路,让还贷梦变得更加遥远?!
看看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我们的大学和政府真应羞愧得无地自容:
2004年英国首相布莱尔的高等教育改革方案,有四项核心内容:第一,学生在学期间不支付学费,毕业后找到工作,才开始支付教育贷款。第二,毕业后工资挣到22000美元以上的水平,才开始偿还贷款。而还教育贷款,算作支付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第三,清偿贷款,没有利息。而且每年清偿的份额,不超过年收入的9%。第四,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免高达1/3的学费。法律规定,按这样的比率25年还无法清偿贷款,25年后应付的份额将全部免除。在美国,哈佛大学宣布免除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美元的学生的全部学费。来自年收入在4万至6万美元之间的家庭的学生,则只缴2250美元的学费,占其家庭收入的1/20以下。马里兰大学则决定给那些来自21000美元以下年收入家庭的学生足够的奖学金,以代替他们的贷款。其他一些大学也纷纷效法。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贷款减免计划。毕业后从事低薪工作的学生也会得到减免贷款,以鼓励这些精英为穷人工作,纽约大学为此一年免掉250万美元。这些贷款减免计划的费用,最终要由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大学来承担。
我们的政府和大学不仅为学生做得很少,收学生费用太高(从相对收入角度看),薄情寡义逼人太甚。这样只会导致一些学生的逆反心理,助长部分学生的逃债行为。毕业之日,就是和母校恩断义绝之时。这是何等的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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