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研室副主任郑新立透露,由国家发改委撰写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意见,已提交国务院审议(《第一财经日报》5月6日)。
这是一则惜墨如金的新闻,除了这短短的一句话,其他信息均与此无关。
既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具体意见神龙不见首尾,咱也不必戴着它的镣铐跳舞,而是信马由缰地分析一下调整国民收入应该从哪里起步。
长期以来,我们有一个耳熟能详的说法是“一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但实践证明,一次分配是主调,二次分配(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只是微调。在既定时期内,社会创造的总财富是给定的,如果一次分配差距过大,那二次分配的调节力度再大也没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上最大的失误恐怕就是一次分配的差距太大,公平性太低。、
以公众频频质疑的“平均工资”为例,目前我国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数据,只覆盖约1.1亿的城镇就业人员,但1.5亿乡镇企业人员、7000万私营雇员、5000万个体户未被纳入其中。更大量的农民工和农民则被纳入另一个“农村居民收入”统计视野。这样的统计口径,导致绝大多数国民收入没有达到平均工资数。
但是,现有的社保缴存机制却是按高收入的那部分人“平均工资”来设定标准的。按规定,五险一金缴费总额达到个人工资额67.1%,其中个人缴纳23%上下,单位缴纳44%上下。这对个人和单位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相关办法还规定,“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也就是说,即使你的工资低于统计平均工资的60%,还得按平均工资60%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于是,工资越低的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占个人工资的比例可能越高。社保体制因此带有很强的“劫贫”性质。
更宏观的数据,不妨看看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的研究:从1995年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1.2倍。
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必须找准症结。一是要下定决心调整税收结构和税率,改变“国富民贫”的格局。否则,主要国民财富掌握在政府手里,民间的创造积极性一定会日渐萎缩,而政府机构和人员一定会越来越膨胀。
二是下定决心打破行政垄断,将资源配置的主导权还给民间和市场。现有的行政垄断企业身兼海内海外上市的多重身份,在挤压中小企业和民众的同时,无休止地掏着国内投资者的口袋,却成为“海外投资者”的提款机。2008年140家“央企”利润全球一枝独秀,差一点点就赶上美国500强利润总和,但向国家上缴利润却不到10%。
三要改革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和社保缴纳办法,让平均工资回落到真实水平,让企业和民众过高的社保缴纳负担回落到正常的合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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