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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中国渔民,故事“无头无尾”

作为船主、渔民,应杜绝世代相传的“花钱买平安”积习。事实证明,购买来历不明的异国“捕捞证”对自己的海上安全毫无保障,而向异国基层执法队伍“消财免灾”,更徒然刺激对方的贪欲。当对方是朝鲜时,更要提高警惕。

  和平年代里,从事危险工作的人最多忌讳,因为生命随时受到天灾人祸的威胁,对“口彩”便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而常年在海上讨生活的渔民,就是这重口彩、多忌讳的群体中一员。波涛之不测,意外之频繁,让这些架扁舟一叶,劳作于茫茫汪洋中的人们格外珍惜生命、注重安全。


此次16名被扣的中国渔民。

  可想而知,当5月5日深夜,载有16名中国渔民的“辽普渔25222”渔船在黄海被朝鲜巡逻艇补扣,并接连9次致电索要“罚款”之际,这艘渔船的船东,16名渔民的妻儿老小,以及黄海周边辽宁、山东两省千万同病相怜的渔民兄弟,心里是多么焦虑,多么惴惴不安。

  5月20日傍晚,一则“渔船及船员已获释”的消息不胫而走,一度让许多关心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们如释重负,但人们很快发现,这不过是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误会:5月20日朝鲜的确释放过中国渔船、渔民,但不是今年而是去年,不是“辽普渔25222”,而是去年5月8日被朝鲜军方抓扣的“辽丹渔23979”、“辽丹渔23528”、“辽丹渔23536”三艘丹东籍渔船。

  正所谓关心则乱,然而“乱则关心”: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误会理应再度唤醒人们的关注和记忆——对于在黄海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而言,来自朝鲜军方的“波涛”已非偶然,去年此时便有3艘同时被扣的例子,而今年的“辽普渔25222”也已至少是遭逢相同命运的第三艘。

  也正因如此,当一觉醒来,再度传出“人船获释且平安”消息时,人们将信将疑,再也不敢轻言采信,直到船主亲自向媒体证实,才算放下一颗心来。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人总是健忘的,但去年此日发生、如此重大的事件,仅隔一年便出现这样的乌龙,并非仅仅因为公众的健忘,更不是人们对渔民兄弟命运漠不关心,而是在上一起事件的解决过程中,存在太多人为“留白”:事件的前因、后果、责任、结论,是否交付“罚款”,如是本方责任,船主、渔民如何处理,倘是对方责任,有无责令对方道歉并赔偿损失……有关方面也好,当事人也罢,似乎满足于“捞人”,人回来就好,其它再说,而“再说”实际上等于“再也不说”,有关部门主动闭嘴,媒体则被动闭嘴。

  旧事不提,单说新事。今年早些时候发生的两宗类似事件,同样是“捞人为止”,是非不论;此次从事发到公诸于世,过程长达10天,期间不断有人暗示或明示船主“交点钱,弄回人”、“别把事闹大”,倘非船主实在没钱,不得不求助于外交部门和媒体,这件事恐怕也会变成又一桩“捞人为止”的老生常谈吧?

  生命诚可贵,以被扣渔民的生命安全为首要保障,本身并无不妥。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问因果,不查是非,不排隐患,不亡羊补牢。从2012年的5月20日到2013年的5月21日,时间过去了整整一年,息事宁人的结果是事未息,人未宁。黄海上的每一艘中国渔船,都不得不整日笼罩在“东来人造风暴”的阴影下。

  如今尽管人船平安,但事情已经闹大,断不应再如去年此日那般以捞人、捞船成功为了局,而应借船老大们的一句切口,求个“有头有尾”的故事结局。

  所谓“有头”,即把整个事件的真相、来龙去脉,摆在台面上说个清楚,是非曲直,孰是孰非,都要有个明确的说法,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怎么负责就得怎么负责,倘如船主和部分知情渔民所言,责在对方,则必须让肇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即便渔民自身也有过失,国有国法,船有船规,也断不容这种绑票勒赎式的“私了”,一年来6艘渔船、几十名渔民的遭遇已再明白不过地表明,不问是非、不求“说法”的花钱,非但买不来平安,反倒会招来嗜血逐利者更多的贪婪之手。

  所谓“有尾”,即不能将整件事的善后,划到“还人还船”——也就是目前的阶段——为止,一不给交代,二不作追究,三没有权威解释,甚至让媒体也“到此为止”,让船东、渔民“别再随便说话”,希望将2013年的“5月渔船事件”,如2012年的同类事件般,成为一个孤立个案。事实业已证明,“辽普渔25222”的遭遇既不孤立,也非个案,有关方面如不能协调朝鲜方面,从双边机制上杜绝源头,类似事件就会年复一年、周而复始发生,对渔船、渔民的伤害更大,对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的冲击也注定一次更甚一次。

  事实证明,黄海渔场并不太平,中国渔民在作业时经常遭遇外国执法船只的干预,是非曲直且不言,中方执法力量在这一海域的缺位,客观上令中国渔船、渔民得不到最可依赖的安全保障,而当渔业执法纠纷产生时,也往往令人们只能听到对方的一家之言。中国近年来在东海、南海等水域更开阔、矛盾更复杂的海域,已有效加强了巡逻执法力量,对当地渔船、渔民的保护力度显著增强,黄海是半封闭的陆缘海,建立常态化的,让本国渔船渔民和其它国家执法船、渔船“看得见”的执法体系,在相关渔场、海域执法方面发出中国自己的声音,不应该是一件难事。

  作为渔船船主、渔民,也应杜绝世代相传的“花钱买平安”积习,事实证明,购买来历不明的所谓异国“捕捞证”对自己的海上安全毫无保障,而向异国基层执法队伍“消财免灾”,更徒然刺激对方的贪欲。当对方是朝鲜时,尤为要提高警惕。不论是官、是民,切忌养痈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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