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勇强被停职,选在深夜,弥漫着悬疑的气息。越是如此,越应该穷追不舍,刨根问底,拔掉白勇强这根小萝卜,能否带出泥?又能否带出大萝卜?因此,应防止停掉白勇强的职务,是金蝉脱壳之计,意在丢小卒保大车。
公安局长深夜被停职像悬疑片
昨天23时34分,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9月23日,张家川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根据市纪委建议,决定停止白勇强担任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当事公安局长
白勇强被停职一事,充满着诡谲色彩。昨天早晨,实名认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中国公务员考试培训名师”的黎津平发微博称,白勇强已被免职及双规,知名媒体人罗昌平也表示: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经提议按程序免职。 但是,有媒体采访天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负责人,被告知“没接到白勇强被免职的通报”。具有反讽意味的是,短短几小时之后,就传出白勇强被停职的官方权威消息。
需要厘清的是,停职不是免职,更不是撤职。详而言之,停职,是指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并不算处分,是否处分应看调查出来的事实;免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常调动的免职,另一种是犯错误而免职,即便因犯错而免职,也不属于纪律处分,可很快官复原职,或调往其他岗位;而撤职属于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往往意味着违反了党纪,其政治生命可能终结。因此,白勇强目前的停职,令人玩味。
根据今年4月9日,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对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的判决文书,涉及白勇强的有两点。其一,1995年至2005年期间,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间,为了在工作中得到被告人史居平的关照和支持,以拜年等名义送给史居平现金共计人民币50000元。如果这5万元被坐实为行贿,那么白勇强就触犯了行贿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当然,有一种可能是,行贿事实是白勇强主动坦白,按法律可从轻处罚,但再从轻也不能变成奖励——白勇强官职升高,即是明证。
其二,2009年6月,白勇强利用秦州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之便,给张文斌故意伤害朱强案撤案,致使张文斌等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此滥用职权,已涉嫌徇私枉法,也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岂可优哉游哉?
白勇强的丑闻广为人知,源于张家川初中生小杨被错拘,如果没有这起事件,白勇强也许仍然高枕无忧,甚至平步青云。这种巨大的嘲讽,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当初谁在包庇白勇强?又是谁助推白勇强官运亨通?将白勇强带病提拔的人,必须承担责任。
白勇强被停职,选在深夜,弥漫着悬疑的气息。越是如此,越应该穷追不舍,刨根问底,拔掉白勇强这根小萝卜,能否带出泥?又能否带出大萝卜?因此,应防止停掉白勇强的职务,是金蝉脱壳之计,意在丢小卒保大车,其实,当地是否愿意丢掉白勇强这根小萝卜,犹需观察。
不能让白勇强被停职成为悬疑片,让更高层的部门公平调查,依法处理,这是保卫法律尊严,也是取信于民的唯一路径。(文/苏西)
相关评论:张家川公安局长行贿一事要说清
专题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