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 烟草业“剑指”国家科技进步奖争夺科技奖项 缴税大户又来了! 据统计,中国税收行业排名卷烟历来是数一数二的,去年烟草行业整体实现税收超7500亿元,上缴国家财政6000亿元。正因为此,烟草研究屡次出现在科技类荣誉评选之中,从“烟草院士”到烟草研究参评科技奖,烟草研究始终置身于国家科技发展重要荣誉评选当中。 舒适度有突破而申请 海洛因更有资格? 卷烟技术申请国家科技奖的理由是,在中式卷烟风格特征评价及聚类研究、影响卷烟感官舒适度的关键化学组分剖析及调控、卷烟系统化调香等关键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和创新,构建了具有中式卷烟特色的理论调控体系。也就是说,有关烟草部门的研究成果,只是提高了吸烟的舒适性。让吸烟的人对于吸烟,有了更强烈的依赖性和成瘾性。 控制与发展工信部一家管 参评一路绿灯 此次参评国家科技奖的项目由工信部旗下的国家烟草专卖局推荐,目前,中国控烟和烟草业发展同时归工信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划归工信部,管辖各地烟草公司,而各地烟草科学研究院大都隶属当地烟草公司。【详细】 |
![]() 和“烟草院士”谢剑平是否该当选一样,卷烟参评国家科技奖,这实在是一个爆炸性的议题设置。对于当选与否的争议大体不外两方面:一是科研水平之争,二是科技伦理之争。 |
亿万烟民垫背 带血的“科技奖”申奖来获得国家层面肯定 使行业利益合法化 毫无疑问,中国庞大烟草业取得的所谓的科技进步奖,无非是给更多的烟民或潜在烟民带来了巨大的诱惑和误导,其根本的目的无非是配合烟草业的营销战略,最终达到扩大烟民队伍并获取巨额的利润,表面上看起来他们获得的只是一种国家认可的荣誉,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这几乎成了中国烟草业一块会带来“好处”的金字招牌。 控烟人士算“经济账”:损失远超收入 2011年,全国烟草行业实现税利7529.56亿元,同比增加1382.89亿元,增长22.5%;上缴国家财政6001.18亿元,同比增长22.82%。但烟草危害健康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销售烟草的经济收益。 世界范围内,烟草业与烟草科技已被人类抛弃 “在世界范围内,烟草早已被置于道德的审判席上,与之相关的科研活动实际上“狗肉上不了正席”。在美国,五大烟草公司官司缠身,被判赔金额成天文数字。美国政府的认知是,政府为被烟草损害健康的人支付的医疗开支,远高于烟草业给政府带来的税收。烟草的唯一“正价值”,是通过损害人类健康,为烟草商赚钱。 |
![]() 通过申报奖项来获得国家层面的肯定,以使整个行业的利益合法化,而最终受到伤害的却是亿万被“科技进步”的中式烟草毒害的广大烟民。 |
卷烟参评科技奖 缺德冒烟的自杀式奖励所谓控烟,在中国就是挂羊头卖狗肉 一方面又向社会宣传吸烟的危害,一边又给烟草技术颁奖,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也不奇怪,所谓的控烟,在中国本来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比如中国向世界控烟组织承诺的一些产品警示符号,目前根本就是采取的国内产品与出口产品双重标准,投放国外市场的出口香烟就标示了醒目的负面图片和警示语,而用于国内市场销售的包装却采取华丽的包装,将警示语尽可能的缩小在不显眼的位置,公共场所禁烟也几乎形同虚设,完全靠公民自律,等等,给人感觉就是事实上鼓励这种不合时宜的生活习惯。 参评即是对国家法规条例的公然藐视 烟草技术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是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若干理念及规定的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十九条:“国家禁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获奖成果的应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 选择重利轻义,还是重义轻利?有关部门请自重 2011年,全国烟草行业实现税利7529.56亿元,同比增加1382.89亿元,增长22.5%;上缴国家财政6001.18亿元,同比增长22.82%。与此同时,据世界卫生组织2009年报告,我国烟草税率为36%,在世界上排名倒数第三。目前,我国烟草税占零售价的比例由35%~40%提高到了43.7%~48.7%,但依然低于国际烟草税负65%~70%的平均水平。 结语: 烟草科技之“进步”的背后,无疑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而就是为了获取这不义之财,不惜甘愿毒害13亿人民的长期健康,更彰显出打着“科技进步”幌子的某些利益共同体们逆时代潮流之利欲熏心,所谓的“科技进步”,其实正是科技的堕落。是缺德带冒烟的自杀式的奖励。 |
![]() 2008年在南非德班召开国际控烟大会上的一幕,中国被与会的200名全球NGO代表授予“脏烟灰缸”奖,“颁奖词”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 |
责任编辑: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