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幼师虐童”事件曝光,引发举国之怒。10月29日,实名认证的“央视新闻调查出镜记者、新闻评论员”王志安,连续发布多条微博称,通过采访得知,被虐童女教师颜艳红“揪着耳朵提起来的孩子,放下来之后,笑了”;倒立在垃圾桶里的孩子,不是被“扔的”,而是被“放进去的”。他表示不能单看照片,希望大家能通过这些细节“抵达真相”。昨日,对于“警方证实700张虐童照片基本属实”的说法,王志安更表示愿和网友老榕对赌“100万人民币”。
王志安遭到大批网友炮轰,是可想而知的。不过也有他的媒体朋友站出来辩护称,按新闻执业要求“他是好记者”,好记者素质之一是“对真相有洁癖”,但有时洁癖肯定招人厌。深究下来,这种“对真相的态度”也是王志安的“独特价值”云云。
王志安当然有其言论自由,针对“幼师虐童”事件的系列微博,作为个人观点其实也没啥大不了;但是把这归结为“对真相的态度”,甚至是“好记者”的新闻执业要求,就实在匪夷所思了。事实上,王志安的系列言论,与其说是对真相的洁癖,不如是一种精英的自负。
首先值得追问:王志安是在通过细节来“抵达真相”吗?在王志安的逻辑里,人最容易被自己的眼睛欺骗,网友们的愤怒之火是被那些照片点燃的;而照片未必反映真实的情景,因此网友们看到的未必是真相。问题是:网友们眼中的真相是什么呢?不就是一名教师正在虐待儿童吗?不管被颜艳红揪着耳朵提起来的孩子,在放下来之后是笑了还是哭了,揪着耳朵提起来这一事实本身就是虐待的真相;也不管倒立在垃圾桶里的孩子是被她扔进去还是放进去的,孩子在垃圾桶里这一事实本身也是虐待的真相。
王志安究竟要“抵达”什么样的“真相”?他大谈程序正义,认为照片不能算终极证据,只能是采访的起点。在一切未明之前,结论只能存疑,这是“记者最基本的职业要求”。对于虐待儿童的认定,几张照片当然不是终极证据,但却是无法推翻的证据。媒体有由此曝光这一恶性事件的权利和义务———在一系列触目惊心的照片面前,难道保护孩子身心健康这一公共价值和公共利益,不应该作为“记者最基本的职业要求”?
王志安的刻舟求剑,不是对真相的洁癖,而是一种精英的自负。这种精英的自负,就是随时随地都准备站到民意的对立面。在王志安看来,大众没有掌握充足信息,并非理性、独立思考的和自主判断的,而是民粹、狂热、轻信和易传染的。而他作为精英群体的一员,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这成为他可以鹤立鸡群的资本。为了显示自己是理性、独立思考和自主判断的,而不是民粹、狂热、轻信和易传染的,于是需要处处特立独行、标新立异,与主流的民意保持距离,乃至背道而驰。这样的精英意识,未必都是错;然而过于强烈的精英意识,就是一种不可救药的自负。公众当然不总是对的,被民意绑架或者谄媚民意的道德姿态,并不可取;但是蔑视民意、嘲弄民意的精英姿态也必然误入歧途。
拿“幼师虐童”来说,公众的愤怒无可指责。因为这是建立在社会底线上的愤怒,愤怒的对象完全逾越了文明社会的底线。考虑到我国儿童保护存在疏漏的现实,这样的愤怒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源泉和良药。媒体和媒体人有义务推动这样的建设,而不是钻到社会底线之下捞出一根头发丝,来炫耀自己“对真相的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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