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丁立国,对他在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据央视网12.07.02)
按道理,国务院发布“禁令”不少,但是,很少能有像将要发布鱼翅禁令这样引人关注。为啥?首先是该条禁令“禁”得十分具体——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其次是该条禁令与人们最为关注的“三公消费”有关。
“三公经费”是官方的专有名词。“三公经费”,在民间或者网上叫“三公消费”。“经费”和“消费”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性质和含义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三公消费”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三公消费”中,影响最大、消费最大的就是“公款招待”。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朱光明指出,当前公务接待问题越来越严重,在许多地方,领导干部几天没有饭局就“馋酒”,工作没有精神。还有的地方,一些领导70%的时间都花在酒桌上,体力和精力都出现严重问题。
说实在的,“公款招待”或者“公款消费”,在某种程度上讲,已经“积劳成疾”,再不下狠心“医治”后果不可想象。国家最高机关也下狠心解决大吃大喝问题。然而效果不容乐观。
今年4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通过他的实名微博,也抒发了他个人的不满和忧虑。柳斌杰在微博上指出,“几百个文件管不住大吃大喝,真是治国之败笔。”
“公款招待”现象的持续存在无论是对干部,还是对社会、对人民都会造成持续的不良影响。不管咋说,官民都觉得应该解决了!
解决权力运用中出现问题的最佳办法就是“阳光运作”。解决“三公消费”或者“三公经费”的第一步,就该是对“三公消费”或者“三公经费”的公开化。从去年开始,中央各部位开始陆陆续续地开始“张榜”了。比如,2012年6月财政部公布,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人民币。
这是一种进步,也让我们看到解决的“亮点”和希望。
“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的禁令一旦出台。如此“具体”的禁令,实属罕见,就很便于操作。这就是说,从发布之日起,谁再敢动用公款“招待”或“消费”鱼翅,那就危险了:如果被发现或被曝光,不仅要受到处理,弄不好再来个“举一反三”,吃鱼翅的官员很可能会丢掉乌纱帽。到那时,甭说吃鱼翅,就是用公款喝点儿小酒的机会都没了!但愿该禁令这能“禁住”公款消费鱼翅。
但是,笔者也有两种担心,一是害怕该禁令被“变通”;二是怕有官儿给媒体监督下禁令。
比如,公款消费鱼翅时,报销单上填写的是鱼肚、鲍鱼、鱼头之类。鱼翅进了肚子,等于证据被销毁了,最能说明问题的报销单却被“张冠李戴”了,一旦这样咋办?
再有就是怕出现近两天被热炒的,西安晚报记者石俊荣因曝“天价烟”事件而引起当地领导的震怒,不仅记者被停职,《西安晚报》也受株连:被要求从即日起禁止出现任何监督或者涉及政府的负面新闻。
如果舆论监督被领导下封口令,那要比禁不住吃鱼翅更可怕……(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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