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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2日下午,宁夏律师协会在银川凯达大酒店举行的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选举过程所进行的投票、计票等工作都完全符合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结果这次选举因公开舞弊行为遭到抗议、事件得以浮出水面。(2008年6月24日《济南日报》)
这次选举风波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合乎选举法理程序的选举结果因人为因素最终导致流产,已无必要舍本逐末、挖掘枝末细节,问题的重心是,造成宁夏律协常务理事差额选举风波背后的法治和民主问题。
法治,法治,普通公众假设还可以不太深知其内涵的话,那么作为从事法律的律协工作者,总该明白其要义所在吧?可是不这样的,由于合法的选举结果使个别领导重点安排的人选落选,当选的人员也不符合领导意图,大会主席团竟然拒不公布选举结果,而是强行命令各代表团分别“做工作”后重新投票。公不公开选举结果自然不是大会主席团说了算,而是依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从法理的层面去公布选举结果,这其中的明确界限是参选人和被选举人的知情权问题,大会主席团岂能如此扼杀知情权的法理问题?
说推倒重来,就推倒重来,这其中的成因无外乎在这次选举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纵然投票计票工作都符合选举办法,由于选举与监督脱轨,选举因此不能成为真正的选举,监督没有真正的监督,这样的民主选举只是流于形式的选举、只是权力与权利的较量,没有任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可言。宁夏律协常务理事差额选举的公开舞弊、拒绝公布选举结果、没有监督主持正义,借用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一句话说:当正直的人对一切人都遵守正义的法则,却没有人对他遵守时,正义的法则就只不过造成了坏人的幸福和正直的人的不幸罢了。因此,就需要有约定和法律来把权利与义务结合在一起,并使正义能符合于它的目的。
笔者在这里无意藏否人物,至于如何造成“坏人的幸福和正直的人的不幸”?局外人无法用道德评判,个中酸甜苦辣滋味那些当事人应该一清二楚;而无视选举程序正义却是千真万确。
行文至此,笔者还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媒体在报道时,用了这样一个词语,个别领导的“意中人”未能入选就要重来。什么是“意中人”?汉字中的通常释义就是指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些事儿。暂且不说那两位第一次落选的“意中人”是男人或女人的问题,只“意中人”用在这次选举事件中,就颇具讽刺意味,这里折射出的不正是某些领导真把选举场当成了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和后花园吗。恍然让人想起古代帝王临幸后宫千百粉黛佳丽,是“意中人”的就留下,不是“意中人”就让小太监用麻袋捆吧捆吧抬走。领导不满意就要重选,正如古代帝王临幸嫔妃一般。追究下去,归根结底在某些领导以权力欺压权利、漠视选举程序正义的“权力至高无上”的官本位思想、官僚主义作风在作祟。
不夸大、不无视,类似宁夏律协选举舞弊事件,在个别地方、基层选举过程中以权代选、以权谋私的行为并不少见,媒体也曾爆出不少相关的负面报道。宁夏律协选举舞弊风波不过证实了一个这样的事实——选举场成了闹剧场,最大闹剧是选举的荒诞不经。而这,正是阻碍社会推进民主法治的毒瘤。
为了不让“荒诞不经的闹剧”常演下去、保障“权利与义务结合在一起”的最好办法莫过于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不能让监督机制失聪失灵。否则,我们看似撒下了龙种,但收获的将只能是跳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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