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几宗暴力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个人在公共场所的极端行为,不但伤害自身也威胁公共安全,如何看待其所为,存在较大分歧。
谴责是理所当然的,无辜者过去的遭遇历历在目,换一个时间地点,你我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但谴责也是有所保留的,在当前的语境中,鲜有人将极端行为制造者简单视为不可理喻的暴徒。底层弱者的遭遇,有限的抗争手段,泛滥的执法权力,层出不穷的截访,让一些围观者对肇事者的态度由责难转向了同情。正如@人民日报所说:“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认识到粗暴执法、野蛮行政的巨大危害。”肇事者背后的故事,其所遭遇的不公和困顿,取代了事件带来的不适,成为舆论的焦点。
这显然成为理解极端事件的人之常情,来自底层的抗争行动早已突破了对峙、斗争、上访等常规做法,也不只是发生在隐秘的劳教所和阴暗的黑监狱,信访一词大大地扩展了它的外延。在这些地方,当事人以极端做法换取大众关注其命运,对于围观者而言,当善良的农民不是出现田头而是以狰狞面目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他们可能感到威胁的存在,但更多的或许是好奇,尤其是来自网络的遥远的围观者,更关心肇事者的遭遇和诉求。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面临表达诉求的困境,多数极端事件的肇事者,往往是在走投无路之下的最后一搏。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极端事件中,肇事者并非以伤害民众为目的,他们有的展现了某种善意,防止个人行为伤及无辜。而进一步挖掘其个人所为往往可以发现,他们不乏通过网络陈诉冤情、寻求帮助的行迹。其极端行为诉诸暴力,但对肇事者而言,可能意味着生命的最后总结陈词。如此种种都强化了其“悲剧英雄”的形象,导致极端事件发生后,感性的公共表达代替了对事件的求证,肇事者被置于宏大的社会背景,从中解读社会矛盾和时代危机。
“如果这个社会不给他光明,他就自己制造光明,哪怕只有短短的一瞬间。”极端事件发生后的几个小时,类似这种煽情的话语以极高的效率传播。批评者斥其同情心泛滥,而更务实普遍的担忧则认为,这种同情而非求证的舆论姿态,将可能导致更多的人效仿。联系现实存在的自杀模仿现象,社会学家观察发现,一种自杀现象出现并被广泛传播后,经常很快就有自杀者在相同的地点或以相同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样,极端事件中肇事者的抗争方式以及地点选择,也可能导致连锁反应,弱者在缺乏常规救济渠道的情况下,他们极易选择通过吸引舆论关注的方式来促成命运的改善。而现实中,由同情心衍生的民愤,的确给有关部门施加了压力,后者用特殊方式处理突发事件的惯性,无疑也将吸引更多人效仿“悲剧英雄”的做法。
此前出现在各地针对学生的暴力行为,一度引发公共传播话题的讨论,一种声音认为,媒体应消极报道类似极端事件,以防止暴徒效仿。相对而言,发生在校园的针对无辜者的暴力行动,心理学方面的模仿效应较大,如今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抗争主题的极端事件,其发生背景则有所差异。肇事者效仿有着犯罪心理的影响,但更多却是经验积累的结果,有着更为复杂的社会背景。而媒体在面对这样的事件时,挖掘背后的悲情故事,从微观上反映了这个时代的症结,恰是其职责所在。
极端事件的危害显而易见,理当同声谴责,而当下中国特殊的社会背景造就了某些同情心态,也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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