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庄说“法律界从未说过打黑打的都是良民、都是好人”,“大家质疑的是要按照法定程序去打”,公安局打黑期间“没收的数千亿资产应该给民众有个明确交代”。面对媒体记者和网友或支持、或质疑的声音,李庄一一给予回应。
经历牢狱之灾的李庄一如从前激情满怀。
沉寂一年半后,备受关注的李庄案上周再起波澜。最高检和重庆市一中院分别约谈李庄,就其申诉和控告事项了解情况。“李庄案第三季”由此拉开帷幕。
近日各媒体记者和网友分别对话李庄,谈重庆“打黑”内幕。李庄说“法律界从未说过打黑打的都是良民、都是好人”,“大家质疑的是要按照法定程序去打”,公安局打黑期间“没收的数千亿资产应该给民众有个明确交代”。面对媒体记者和网友或支持、或质疑的声音,李庄一一给予回应。
【谈重庆】
“没收资产去向应给民众交代”
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李庄控告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一事约谈李庄。此间李庄对记者表示,根据非官方渠道统计,重庆打黑没收了上千亿元的资产,而国库显示入库才9.3个亿。李庄说,大家都在期待官方公布真实数字,重庆打黑期间,公安局合法或非法没收的数千亿资产,除去丢失损坏监守自盗和随案移送上缴国库的以外,应该给民众有个明确交代。
“法律界从未说过打黑打的都是好人”
有网友质疑李庄所说“打黑其实打的都是民营企业家”,李庄表示,“法律界从未说过打黑打的都是良民、都是好人”,大家质疑的是要按照法定程序去打,即便是十恶不赦的人渣,我们也要依法以文明的方式送他到黄泉路上。
【谈李庄案】
为找证据四次秘密潜入重庆
出狱一年半以来,李庄一直在申诉、控告,为翻案做准备。李庄称,他先后4次秘密潜入重庆,“当时薄、王都还在位,公开去很危险。我就用化名,用别人的身份证去。我去寻找他们”黑打“的证据。” 虽然历经磨难,所有这些东西后来基本上都找到了,都刻成了光盘。
李庄称,公检法的一些人员也会私下里给他提供了很多消息,他们也看不惯“黑打”。“在哪儿打,什么时间打,谁打的谁,打成什么样,没有他们帮助,这些细节我不可能知道。掌握情况之后,我得想办法找到被打的人核实。所以没有他们配合,我是搞不到的。”
“证我清白龚刚华证词很关键”
李庄称现在证据已非常充足。“去年出狱后,我给全国人大、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一共写了17封控告信。11月15日寄给最高检的材料,在原来控告信的基础上,又加入了龚刚华(龚刚模胞兄)和龚云飞(龚刚模堂弟)的内容。”“对于我的申诉和控告,龚刚华的证词是具有强大冲击力、震撼力的一个证据。”
平不平反其实都无所谓
但同时,李庄也表示:“我李庄申不申诉、平不平反都无所谓。我现在没律师证,但我成了律师们的律师,有很多家律师事务所聘请我当首席顾问。”
【再次代理龚刚模案】
对龚刚模不应指责
除了为自己的案子申诉、控告,今年11月2日,李庄在微博上宣布已接受龚刚模委托。他说,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份,龚刚华来北京找他,他就接受了代理委托。“做出这个决定确实思考了很久,跟我自己的申诉、控告一样,我们全家人,我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反对我替他的申诉做代理。他们说龚刚模就是一个小人,他要是再咬你一口怎么办?我把这个事情发到微博上,有人说这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但我不这么认为,任何一个人,在他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对每一根稻草都会抱着极大的希望和期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去指责他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应该对他抱有同情。龚刚模有罪,但罪不至无期。他有一把枪,他向文强行贿,这两个事实我能够认定,但其他事实跟他无关。”
李庄表示,所谓的龚刚模涉黑案,包括龚刚模本人在内,34名被告人都遭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大量的证据我们都已掌握,他正在等待龚刚模案法官的约谈。除了龚刚模案,他还接了六七十件其他案子,这些案子的标准要同时符合两点:一是我能看出是明显的冤假错案,二是有明显的刑讯逼供。这些案子的证据也都掌握了。
李庄:希望20万中国律师都大胆去辩
李庄称,“李庄案直接促进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出台,甚至对刑诉法的大修也有促进作用,直接导致了中国律师抱团取暖的现象,律师得到了空前的团结,律师界原来各自为战的现象有所改变。我希望20万中国律师都大胆去辩,真正地去辩。国家的法治环境肯定能得到极大的净化。李庄案对法律的普及和法律文明进程具有促进作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全民高度关注一起法律事件,引起学术界和各界的讨论,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
【李庄与李庄案】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9年11月中旬,重庆涉黑的某团伙主犯龚刚模家属来北京找到李庄,请求其为龚刚模进行辩护。李庄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庄被其所在的事务所紧急召回北京,并于当天向重庆法院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
2009年12月12日,重庆警方从北京将李庄押回重庆,李庄于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009年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开始大篇幅披露李庄案情;
2009年12月17日,该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12月18日,该案件被检察院起诉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着名刑事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接受李庄家属委托,为李庄进行辩护。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为龚刚模进行伤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有外伤。12月29日,法医鉴定出炉,经鉴定龚刚模手部没有伤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件一审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
2010年1月15日,李庄的辩护人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他依旧表示自己无罪。
2010年2月9日,李庄二审时当庭认罪,获得减刑一年。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李庄后自称认罪是迫不得已。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 4月22日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
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开始为自己申诉;12月12日,李庄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
2012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约谈李庄,就其控告重庆市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成员涉嫌徇私枉法一事了解情况。李庄案第三季正式开启。
(本文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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