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进展:被劳教村官任建宇获释 法院驳回其起诉
昨天(11月20),引起中国公众广泛关注的重庆被劳教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在2年劳教期未满的情况下,被提前释放。
然而,任建宇被提前释放,并不能让重庆市劳教委躲开舆论的聚光灯。重庆市劳教委有必要向公众交待清楚的是,重庆市在薄熙来“造神”的几年里,究竟劳教了多少人?在重庆的劳教场所,现在还有多少仍因此而身陷囹圄的人?重庆市劳教委对这些在显失公正情况下而被劳教的公民,甄别、撤销了多少劳教决定,又为此赔偿了多少人?
“重庆扛起了中国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唱红歌,大跃进,浮夸风,个人崇拜,蔑视法律。一切都那么像。拿什么拯救你,苦难的公民!”上面这句话,就是彭水警方收集到的任建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现在看来,任建宇对薄熙来治下重庆的描写真是准确而又到位。只不过,任建宇的话,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构不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且恰恰相反,正是薄熙来的所作所为,正是薄熙来一手遮天下的“文革”式专政,于公民、于社会、于国家才更具有切切实实的危害性。
在薄熙来权控重庆的时候,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好似薄熙来的家丁,任由薄熙来家人呼来唤去,“紧跟”“照办”。据说,重庆市劳教委与重庆市公安局同处一个院落,因此,在王立军任上,重庆市劳教委做出那么多明显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劳教决定,并不出乎人们的意料。但是,最令人奇怪、也是最令人不解的是,在薄熙来已经被移送到司法机关处理、其离开重庆已有8个月,且其治理手段已被明确否定的情况下,重庆市劳教委为什么还在坚持那些错误的决定而坚不改正,为什么还要为王立军破坏法治的“铁腕”专政“背书”?
在此,暂且不论劳教制度的存废(见光明网评论员文章《坚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是时候了》)。由任建宇被非法劳教一案中,公众尽可看到重庆市劳教委在剥夺公民权利、剥夺公民自由方面的随意和荒唐。在重庆警方的讯问笔录中,记载有任建宇这样的话:“我在基层工作,我很清楚,政府所说的‘万元增收’等政绩是乱说的,是浮夸风,唱红歌浪费大量的钱,人民根本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我对重庆政府这些行为非常反感。”这些话,不要说已被证实为确实,即使不确实、有水分,也完全在言论自由的边界之内,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很难从中找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因子”。
重庆警方搜集的构成任建宇被劳教的证据中,还包括一件印有“不自由,勿(毋)宁死”的T恤衫。在中国,如果一个公民连“不自由,勿(毋)宁死”的表达都有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和危险进而被劳教,那么,究竟是什么在“颠覆”着法治以及国家,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可惜,重庆市劳教委并没有在薄熙来的政治失败中趁势修正自己的错误,而是将错就错,以公民的自由为代价,拒不认错。如果不是任建宇聘请了律师,且其父要他“清白地出来”,任建宇也不可能提前被释放。
据任建宇律师的《谈话笔录》,10月18日下午,重庆第三中级法院方面对任建宇说,希望他和重庆劳教委双方面谈,官司算任建宇赢了,“法官还说,如直接判他们输,劳教委面子过不去”。
其实,这个案子,谁输谁赢还用判定么?如果重庆市劳教委不改正错误,那么,它还有什么“面子”可言?
相关评论:
有明白才有清白,有公正才有公信。如今任建宇恢复自由了,但其当初为何失去自由,依然缺乏明确说法。如果说任建宇发表“负面言论”涉嫌犯罪,那么当检察院不认为是犯罪时,有关部门却通过劳教制度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一年,是否合理?[详细](人民日报)
毫无疑问,无以制约的权力是薄熙来崛起于政坛、跌落于政坛的根本原因之一。此正所谓“成也权力,败也权力”。他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权力,利用权力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而就是这样一个龌龊至极的人,在公众面前却是满腹治国经、满口漂亮话的正人君子。[详细](光明网)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6日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之后,有媒体盘点了自十七大以来那些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省部级高官。这些高官的贪腐共性十分明显,那就是上管不住自己的口袋,下管不住自己的裤带;上面的嘴巴讲得漂亮,下面的生殖器官肮脏不堪。[详细](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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