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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年底突击花钱,民意监督仍需加强

  正常情况下,政府预算编制应该遵循"公共品-公共品成本-预算"的模式进行,现在看来,传统的"人员-职能-经费"的编制模式,并没有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而有所改变。

  富人的烦恼,你永远不懂。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为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甚至负增长而焦头烂额时,"不差钱"的深圳却在为钱花不出去而发愁。深圳市财政委数据显示,1-7月份,深圳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1731.83亿元,同比增长30.24%,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只有1090.54亿元,仅增长4.39%,占年初预算的31.42%。

  如果对中国预算管理现状稍有了解,就不会对"深圳前七月财政预算支出才占全年三成"过于惊讶。不止深圳,各级政府"年底突击花钱"的乱象由来已久,百姓已见怪不怪。此次深圳未来五个月需要花掉财政预算七成的新闻,只是再一次证明:"年底突击花钱"并没有随新《预算法》实施而得到抑制,深圳很可能只是为今年各级政府突击花钱潮揭开了一个序曲。

  据深圳市财政委有关人士分析,支出增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在于今年深圳两会推迟到了5、6月份,影响项目审批进度。另一个说法是:今年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导致;还有深圳官员表示:此事与反腐、深圳今年换届以及人事调整有关。然而,项目审批离结算还有时日,这无法解释为何财政支出增长速度跟不上收入增长速度;而有"经济宪法"之称的新《预算法》实施,及反腐、换届人事调整等原因要成立,还需更深入的事实呈现。

  事实上,此种乱象再次直指政府预算的合理性问题。正常情况下,政府预算编制应该遵循"公共品-公共品成本-预算"的模式进行,现在看来,传统的"人员-职能-经费"的编制模式,并没有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而有所改变。

  对政府机构及其官员而言,有钱不敢花,心里也许挺憋屈,但正如学者李炜光指出,我国公共投资在总体上有挤占私人投资和消费的倾向,特别是生产性的公共投资,成为挤占私人投资空间的主要因素,诸如"上学难"、"看病难"、"公共设施即建即废"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掌握着公共财政资金分配权的政府及官员,按照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分配财政资金,而不是遵循给民众提供作为政府必须提供公共品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对民众而言,倒宁愿看到政府有钱不敢花。

  也就是说,对公共财,在关注其花钱的效率问题时,更该关注的是钱的去处,尤其是在下半年各级政府即将掀起突击花钱潮的背景下。解决问题的必由之道,自然是预算民主、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但它首先需要坚实的民权基础。

  名义上,审计机关可以进行审计监督,但审计对政府和人大双负责的结果是,审计报告如果没有政府批准同意,就无法提交人大;人大审议程序的完善问题也屡被非议。现在每年的预算案通常都是人大会议临近时,代表才有机会看到"真容",同时具备专业知识的代表凤毛麟角,代表即便有意见也未必能充分表达出来;新《预算法》虽然增加了第九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法的行为,可以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但语焉不详,社会监督明显单薄。

  可资对比的是,有资料显示成立于1949年的德国纳税人协会每年都会发表"浪费黑皮书",揭露和批评的依据来自于各个审计部门以及纳税人联盟搜集调查的资料。试想,这种情况下,还会发生政府因反腐、换届人事调整而有钱不敢花、不更好地提供充分必要的公共品吗?政府及官员还敢为了政绩、面子需要把钱花在景观工程上,而不充分地把它用来解决公民的教育、医疗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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