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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不应只是权力内部的分配调整

  简政放权只是一个工具,它从来就不是目的本身,它的最终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权力结构并明晰权力的边界。

  据报道,在8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要求严厉查处一些地方在简政放权中"玩花样":"我听到反映,某个地方本来群众办一项手续需要到现场,交100元手续费。现在改革以后,人不用来了,直接发电子邮件,网上办理,但收费一下从100元涨到了500元。简直是匪夷所思!"

  从5月12日用"哭笑不得"来形容"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荒唐,到现在以"匪夷所思"来表达对地方政府玩花样的愤慨,必须承认,我们感受到国务院总理在推进简政放权的决心之外,多少还有些无奈。

  关于简政放权,有一个经典的场景:2014年9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赴天津考察调研,在总理的见证下,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109枚公章被永久封存在一个长方形的箱子里,成为历史。封存公章本身,并不意味着告别了"公章时代",权力决定企业生存发展、决定民众生活的因素并没有随之消失,封存的公章换个马甲继续干扰简政放权,地方会继续玩花样。这一点,从天津滨海新区之前的爆炸事件中暴露出来的官商勾连就可明显看出来。

  向权力自身开刀,的确是需要非凡的勇气和魄力的,因此,国务院总理当初才会说,"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削权是要触动利益的,它不是剪指甲,是割腕,忍痛也得下刀",这可以理解为是来自权力最高层对"简政放权"的自我清醒认知。但毫无疑问,这一认知要成为整个权力结构的共识,恐怕还尚有时日。下刀者固然是忍痛下刀,然而被割腕者呢?他们同样也会忍痛吗?"玩花样"戳破某种幻想,被割腕者不会坐以待毙,他们会躲避,甚至会把刀口转移到他人身上。

  需要提醒的是,简政放权并非是权力内部之间的权力分配调整。简政放权改革推进两年多,仅从数字来看,各类审批权下放已经很充分,无论是国家部委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动辄上百项权力下放。但是,有些下放的只有受理权和初审权,而终审权没有下放到位,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权力下放还存在"放责不放权"的现象,复杂的、担责的权力下放了,含金量高、权力特征明显、无需承担重大责任的权力还牢牢地"抱"在手里。

  权责的错位导致的混乱局面,之前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件发生后各方的观望、推脱可算是一个极致。换句话说,在整个过程中,决定最后结果的,依然是权力内部的博弈和妥协。民众依然是"无权者"的尴尬角色,依然只能等待来自上面的阳光和雨露。道理再明显不过,从100元收费到变为500元的肆无忌惮,权力的任性的确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然而假如民众有足够有效的监督制衡力量,地方何至于敢在民众面前"玩花样"?

  所以说,简政放权,重点不在简政,而在放权。权力本身不会自行消失,下放企业的审批权,意味着企业、投资者的自主权。这个问题的复杂性,恐怕远非目前的简政放权本身所能承载。可以看到的是,企业备案制被赋予了普遍的审批意义,甚至比审批要耗费更多的时间,解决这些问题的确需要依赖简政放权的路径,但是它是否同样需要最高层权力以及不可忤逆政治律令的时刻在场?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设立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科级创新项目进行公共资源的政策性分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成为事实上的审批,这样的问题靠单纯的简政放权或者政治律令是否就能够解决?

  简政放权只是一个工具,它从来就不是目的本身,它的最终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权力结构并明晰权力的边界。所有的努力必须围绕这个目标,因此,只有让社会力量逐渐成为一股监督和规范政府权力不恰当扩展的有效力量,才能走出简政放权过程中"收死放乱"的循环。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简政放权也不会再是政府的所谓自我革命,而是一种必然要求——不简政放权,必然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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