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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红歌将军儿子的身份不过是权力体系中最最边缘化的角色。渴求公平的舆论撕咬下的不过是庞大群体最不在意的一角。成长的民权侵蚀、化解特权,必然是从特权群体最不经意之处开始,从其中最弱势的一环开始。

  在9月26日社评《夏俊峰伏法法律拒向价值争议让步》中,环球时报批评那些自由派知识分子:“网上舆论要求重判一些人,如李天一。同时要求轻判一些人,如夏俊峰。他们的意见被层层裹上了情绪。”

  夏俊峰当然是没被轻判,他在初秋的早晨被注入一剂毒针,与那两个被他用刀刺死的城管“相会” 。但是,有“海淀银枪小霸王”之称的李天一得到的至少也不应该称之为轻判,因为强奸罪名,他在26日上午被宣布处以10年徒刑。

  尽管根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账号@京法网事的说法,李天一和另外3名被告人同样缘于未成年而得到“依法从轻处罚”,但之所以10年的刑期远远超出“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小伙伴,是因为他“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

  也正因为海淀法院这份判决基本符合了环球时报口中的“网上舆论”期待,所以,比起夏俊峰死刑掀起的惊涛骇浪,李天一简直配不上微博热门话题的榜首位置,也配不上这大半年来连绵不绝的前戏。

  作为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现在只能以“相信事实,相信法律,相信未来”来安慰自己,也安慰李天一的母亲梦鸽了。判决宣布之后一小时,他即通过微博声明“只要判决有罪,李家必上诉”。稍后,@京华时报亦从法院门外发回的证实消息:“李某某律师陈枢表示,要上诉,坚持无罪辩护,不能以口供定罪,要看客观证据。梦鸽听完宣判结果情绪正常。”之后法庭特别安排了未成年人与监护人亲情会见,整个亲情会见持续了约20分钟,梦鸽有亲吻李某某的动作。李父李双江也终于露面,表示:“我身体还好,心情不好,我现在非常不好,我家里出了大事,我现在不想说话。”

   想来,陈有西最能体会舆论残酷。前一天,他还因为那份替夏俊峰声明“正当防卫”的死刑复核辩护词而收获赞美,可是,24个小时过去,却不得不面对被他斥为“网络水军”的咒骂和诽谤,因为,自8月应邀介入此案后,这位成名已久的律师就是兰和陈枢的坚强后盾,通过各种渠道强调“案件定性疑点多多,舆论误导严重失实”。

   如今,看着李天一获刑10年的一审结果,@陈有西宣布“支持李家和其他被告上诉”:“李案远未到定论时候。网友思考后,都会明白过来。李案这样判五人很好,全社会和网民都会一下子冷静下来,思考自己的情绪和立场,探索本案真相了。这是真正的法治思维的启蒙。”

  不管2月17日那晚发生在湖北大厦里的“轮奸”真相究竟为何,有一点是包括原被告双方以及所有围观者都全体认可的,那就是,围绕此案,有海量的网络水军出没。甚至,这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有史以来网络水军短兵相接最激烈、最你死我活的一桩案件。区别只在于,他们均指控是对方付费购买了前仆后继的灌水发帖者,试图以舆论审判绑架司法。

  当然,站在李家对面的人数多得多,而且,本着对“红歌将军”、“纨绔子弟”的定见,他们中的主流应该也确实是心甘情愿地要为“弱女子”打抱不平。而梦鸽冲上舆论攻防第一线之后的那些言论,更被视作对民意的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半年下来,算是得偿所愿。这些感到欣慰的围观者可以更大声地嘲讽梦鸽了,在他们看来,李天一的罪行正是“慈母多败儿”的最佳例证。@朱森林用漫画手法在梦鸽的墨镜下面添上了一个小小的生殖器;@评论员王攀冷笑:“李天一被钱害了,梦鸽也是被钱害了。好好认罪,别在媒体前瞎折腾,或许还可以赢得一点回旋余地”;@石述思亦言:“将李天一送上被告席的首先不是受害人、公众、公诉人,却是梦鸽。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之痛,法治之痛,更是教育之过,尤其是家教之过”;连@环球时报评论都在批评:“梦鸽的溺爱再次害了儿子,无罪辩护是不智之举,她直面舆论美化儿子起的也是负面效果”。

  @运床专家固然承认“判太重了”,但认为这都是拜公关和辩护策略“完败”所赐,是“记者型律师”执意要将动静搞大的恶果:“按照刑诉法及司法解释,李某涉嫌强奸案既属个人隐私范畴,又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一律不公开审理,且不依当事人的态度而改变。律师出的这个馊主意,既无益于法律上的处置结果,也是对被害人一方的挑衅,一定会激起公众情绪反弹,最终无益于李某。”

  @光明网需要及时引导舆论。根据其发布的的评论员文章,“海淀法院一纸详尽而公正的判决”是“正义和舆论的胜利”:“表面上是舆论和梦鸽及某警方、某律师等较量,实则是一场真正的‘背景’较量。即梦鸽、某警方、某律师、某法律顾问背后的某些权势,与媒体身后的公众良知、公众正义的较量。庆幸的是,这次的‘有背景’终于真正地‘成背景’。”

  一个多月前,在得知梦鸽控告酒吧领班经理“介绍卖淫及敲诈勒索”之际,@五岳散人曾经说过“酒吧、夜场有驻店小妹是公开的秘密”,也因此确实挨了骂,被指作是和李家一起向被害者“泼脏水”。而今,李天一的判决发布,他“觉得还是恰当的”,只不过,是对那些言之凿凿的“自下而上”式分析嗤之以鼻:“昨天超乎意外夏俊峰死,今天重刑李某某十年,前者民意反对死刑、后者民意期待重判,但两者结果完全不同,今是而昨非?不是,两个判决的逻辑是一致的:无论民意还是官绅都别跟我扯淡。

  @刘远举是觉得“李天一的案件受到了舆论的影响,判罚过重”,但他愿意将这理解为“舆论审判的献祭不可避免”:“较之之前耸人听闻的传言,李天一红歌将军儿子的身份不过是权力体系中最最边缘化的角色。舆论审判被允许存在,梦鸽深陷舆论漩涡之中,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从这个意义上看,渴求公平的舆论撕咬下的不过是庞大群体最不在意的一角。不过,这也正是规律所在:成长的民权侵蚀、化解特权,必然是从特权群体最不经意之处开始,从其中最弱势的一环开始。”

  至少在9月26日这一天,撕咬特权的人们可以真的模仿李双江高唱一段《打靶归来》了。或者,就把那首改编后的《十年》送给李天一吧:“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你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就拘留。如果对于自由还有追求,嫖个娼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爷总一个人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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