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其独特的革命道路,党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国范围内执政这样一个历史进程,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
党代会与“两会”是什么关系?
目前,在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的次年春天,我国都要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的换届会议,也就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一次会议。
人所共知,国家政权问题,是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一般人都认为,中国共产党是在1949 年夺取全国政权之后才成为执政党的。其实不然,由于其独特的革命道路,党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国范围内执政这样一个历史进程,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
“两会”溯源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从理论上阐明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建政思想。这一重要文献发表的时候,为新中国诞生而作准备的新政协筹备会已经召开半个月了。
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基本通过各组起草的文件草案,并一致通过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9月21日至30日,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会议洋溢着充分讨论、多方协商的民主气氛,讨论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共同纲领》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定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又鉴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下而上普选,召开各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客观条件还不具备,采取了逐步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的步骤和办法。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八大召开之前的7年时间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未能按照党的七大党章规定的“每三年召集一次”的期限召开。直到1954年,当时,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国家经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实际上已经开始逐步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部署和推进过程中,1954年9月15-28日,第一次全国人民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
1956年党的八大是党全国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此前后,毛泽东明确提出和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9年4月,全国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与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按期同时召开。这样,由于当时全国政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建立后仍然得以保留,又由于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每届都是任期四年,每年都开会一次,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就开始出现了所谓的“两会”制的政治现象。
党代会为“两会”提供政治思想上的指导
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全国普选人民代表的基础上召开的。全国参加选举投票的有278093100人,占登记的选民总数的85.88%,共选出5669144名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953年12月8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参加了北京西单区中南海选区的基层选举。然后在各地人民代表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经过层层选举,各地区、各单位选出了1226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台湾省名额暂缺)。
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应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954年12月,当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结束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时,毛泽东针对一些人提出政协还要不要存在、协商还有没有必要的疑问,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同月,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目前,在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原则指导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与全国“两会”关系的运行机制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今后五年、十年或更长时间的发展规划,创新党的思想理论,为全国“两会”提供政治思想上的指导。
国家机构人员人选要提交人大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选举单位产生,有近3000名代表。在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方面,中共中央在研究党有十七大人事安排时,就对推荐人选作了通盘考虑。
依照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中共中央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需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提请大会选举;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表决。
如前所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在1977年时修改为5年。
“两会”公开举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因为全国人大是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人民代表机关,所以必须每年召开会议。
与世界各主要国家的议会会期相比(国外绝大多数国家议会会期都在3 个月以上,至少有一半国家的议会会期在半年以上),我国人大的会期是最短的。会议一般分为准备阶段、预备会议、会议开幕、会议运行和结束几个阶段。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表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大会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表决议案一般采用按电子表决器方式,选举有关人选和通过宪法修正案采用投票方式。
全国人代会公开举行。不是全国人大代表的有关方面负责人和全国政协委员,根据法律规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可以列席会议,大会全体会议还设有旁听席,邀请外国驻华使节旁听大会全体会议。大会正式召开前,举行新闻发布,向中外新闻媒体介绍会议的有关情况。在会议期间,还举行若干次记者招待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回答中外记者感兴趣的问题。
在政协会议方面,政协章程没有规定全国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召开时间和会期。按照惯例,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与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大体同期举行。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通常在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前几天召开,每年举行一次。
从党与政协的关系看,党中央必须切实把人民政协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有效利用政协会议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发挥政协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自身的积极工作和模范行为体现党的先进性,实现党对政协的领导。
从党与人大的关系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来实现执政地位,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避免任何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观念。党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
本文节选自《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怎么开的》章节《闭会之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与“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