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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烟:先天不足后继乏力?

禁烟令的天生软肋

    自5月1日起,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车站、宾馆、舞厅等公共场所的吸烟区将一律撤除。能够吸烟的地方只有住宅与室外吸烟区,否则将予以处罚。然而规定有了,实施起来却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进入光打雷不下雨的尴尬境地。

条例并非法律,执法主体不明

    新版“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
    据统计,截至2010年,我国已经有154个地级城市发布了本地区部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约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半数。但从整体来看,这些地方法规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大都沦为一纸空文。北京市爱卫会承认,由于没有规定有效的执法主体,北京有关控烟的法规生效十余年间尚未处罚过一个人。据湖北武汉市媒体报道,该市禁烟条例实行5年多来也没有开出一张罚单。更有人质疑,这不过是卫生部的一个管理条例而已,仅仅是某一系统的条例,其法律效力能有多大实在很难说。 【详细

条例细节不清,几乎无法执行

   新出台的《细则》虽然明确了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存在疑问。首先,对于“公共场所”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尤其是公众关心的“公共场所是否包含办公室”没有明确说明。同时,《细则》并没有任何有关禁烟内容的追责和惩戒条文,使得“禁烟”成了“无力的枷锁”。此外,《细则》中关于执法单位只是笼统地提到“卫生行政部门”,但国家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认为,卫生行政部门显然并不具备很好的执行力,“而且,从法律层面说,卫生部的这个《细则》也是一个层级比较低的法。”

经营者有责吸烟者无过?

   《细则》的新举措之一就是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经营者要张贴警示语、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看来这对经营者的素质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不仅仅要精通经营,还要精通宣传,还要精通辩术;可就是不知道这负责劝导的专人(这倒是为促进就业做出了贡献)工资和其它什么警示标语的费用谁来负担?【详细


各地公共场合禁烟标识早已立起然而效果却差强人意。

利益盘根错节,控烟不过是镜花水月

    烟草作为重税的国家专营行业,背后承载着太多的经济利益,复杂的利益关系也使得控烟之路漫漫其修远兮……

烟草行业涉及甚广

    中国是世界烟草第一大国,最近10年平均每年的烟叶生产量约占世界总量的35%,卷烟产销量约占世界总量的32%。 2009年,全国21个烟叶产区,涉及132个县(中国共有260多个县),共种植烤烟1685.2万亩。 中国还是世界上烟民最多的国家,15岁至69岁人群的吸烟率为54%,约有3.5亿人经常吸烟。中国每年有100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

烟草是政府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香烟消费税率相当之高,2009年修改之后,甲类香烟(每条调拨价高于70元的)的消费税从价税率56%,乙类香烟(每条调拨价低于70元的)税率为36%。高税赋政策使得烟草行业成为中国税收主要来源之一,以2009年为例,中国的烟草行业仍实现工商税利5131.1亿元,同比增长了12.2%,占全年财政收入总和的9%。,而且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柱。云南、湖南、贵州等省是中国主要的烟草种植和生产加工地。2006年,云南烟草业的税收收入为390.91亿元,占该省全部税收收入的48.81%;湖南烟草业的税收收入为208.97亿元,占该省全部税收收入的28.94%;贵州烟草业的税收收入为86.36亿元,占该省全部税收收入的22.96%。

提高烟草税,打着控烟幌子的增收?

    众多专家建议提高卷烟消费税,在保留从价税的同时,每包卷烟的消费税至少提高1元,并逐渐提高到4元/包,中国应该逐步将总的税率提高到零售价格的60%以上。专家表示,每包卷烟增加1元,吸烟者人数将减少1370万,挽救340万人的生命,政府税收将增加649亿元。
    然而事实上,提价控烟基本行不通,提税是为增加政府税收。以法国为例,提税的结果是吸烟人数并没有明显下降,而非法烟草市场的成交量却同期上升,另外,还造成相当数量烟草零售业者失业,从这一点来讲,政府鼓吹提高烟草税,似乎出于增收的目的更多一些。

国外的烟盒设计受禁烟法律限制,往往极为恶心,而国内则异常精美。

责任编辑:波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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