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论李庄律师是否真的“造假”,但获得公正审判是其的基本权利。为保证案件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审判,由独立的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审判在国际有广泛的共识。我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我国的人民法院往往缺乏独立性,也缺乏司法监督的意识和传统,往往难以做到不受干预地独立审判。
公安部和全国“打黑办”将尚未进入审判程序或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予以公布和宣传,对案件进行盖棺定论,必然给正在审理案件或者将来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法官带来无形的压力,妨碍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影响公正司法,并最终损害案件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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