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有两套运行体系,一套公开示人,一套在暗地里潜行。在公开运行的体系中,布满了各种各样的规则,譬如上市公司的各种透明化要求,和公务员退休后的回避规范。这些规则得到遵守时,尚不能排除暗地里的操弄在并驾齐驱;当这些规则被破坏时,则通常意味着违法普遍盛行,以致到了明火执仗的程度。近日媒体曝光的副部级以上退休官员不少于20人在A股上市公司担任独董,其中相当大比例违背《公务员法》,即是商界潜规则的一次公开溢出与揭示。
近日,上市公司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迎来三位“重量级”独立董事:贵州省原省长石秀诗、山东省原省长韩寓群和国税总局原副局长崔俊慧,任期三年,年薪为18万元人民币。如果从石秀诗、韩寓群从全国人大的离职时间算起,迄今尚未满三年。崔俊慧2006年12月从国税总局副局长位置退下来以后,到2008年5月就曾在中国石油任职独立董事,间隔也不到三年。媒体在报道中已经指出,这和《公务员法》规定明显相违背: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比较有趣的问题是,像石秀诗这种今年刚从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退下来的高官,难道没有一点法律意识么?如果有对法律的基本敬畏,那么就算上市公司发来聘书,自己又岂敢接受?这中间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虽官至部级,但对基本的法律确实近于一无所知;另一种情况则是知道存在规避义务,但内心没把法律约束当回事。前者更多暴露的是官僚选拔体系的问题,说明我们的组织人事系统,已经失去任人之明;后者则是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次公然嘲讽。
部级高官尚且如此,等而下之者更毋庸说了。无论是哪一种情形,都让我们对清明吏治的期盼无以自解。
上市公司是受到相对严苛的透明化规范的,他们在聘用独董时,尚且不顾及是否违背《公务员法》,其他非上市公司在这方面的违法情形,想必更为严重。就如我在本文开头所说,当公开运行的体系中,规则遭到破坏,通常意味着暗流涌动以致明火执仗。具体到高官独董这桩事上,它更多揭示的是一种什么类型的暗室规则在公然肆虐呢?先换个角度问,为什么要违法聘用这些前高官做独董呢?真实目的是什么?答案其实不言自明,上市公司希望借重他们的各种资源和权力余热,在争取政策支持和打通各种关系上,为企业发挥效应。这是一个灰色运营的地带,充满了不为我们所知的诡秘操作细节。在法治与制度建设尚在转型期的社会,这样的钻营尤其盛行,其间藏污纳垢,独董所暴露出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从近年暴露出的腐败案看,贪腐金额动辄数千万乃至数亿,独董的十几二十万年薪,真的只是小数字。退休高官愿意公然违规去做独董,或者真的是为政清廉别无收入,或者就是钱多不压身对违法根本不当回事了。站在执政者的角度,当然要警惕后一种可能性。超越各种意识形态的无谓争执,把贪腐压制下来才是王道。在现阶段乃至此后相当长时间,对权力的节制,仍是中国治理的第一要务。
(韩福东 知名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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