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关于唐慧的被称为是颠覆性的报道,文章名为《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再调查——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
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广泛的反响,有弹有赞,总体上持批评意见的占了上风。这些意见一方面认为该报道颠覆了此前南方周末挺唐慧的立场,将唐慧塑造成了一个“刁民”形象。另一方面文章在技术上也明显偏颇,取材多来自司法系统人士,几乎没有唐慧本人的声音。
认真拜读了该文,我觉得应当两看,文章笔下留情,没有明确指出唐慧是个刁民,但却给了读者往这个方向引导的清晰指向。我认为不应当指责一个母亲的维权,一个妈妈为自己未成年的女儿讨公道,在请求公安局立案都要“以死相逼”的情况下,她能使用的武器只有自己的勇气。在维权过程中她不免纠缠,激烈,但换位思考,把我们放到那个位置上又当如何?文章不免求全责备。
但另一方面,我认可该文的结论。文章没有明确给出这结论,而是在标题中设置了一个问号,但读者不难看出作者在暗示唐慧一案中,法治输了。
文章展示了司法在唐慧的紧逼之下步步败退的过程:唐慧“跪见”永州公安局长刘建宽,刘批示“务必严惩彻查,并追究民警办案不力的责任”。警方自此加大办案力度。柳情缘老板秦星的罪名由最初的“容留卖淫罪”变成“组织卖淫罪”;案件本由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起诉,唐慧“静坐绝食两天”,最终该案改由永州市检察院公诉;唐慧滞留在永州市中院办公室,直到法院提前给她看了第二次重审的判决书。这里《南方周末》做了一点技术上的平衡,引证了唐慧对此的否认……
“几乎在每一次案件节点,都有唐慧激烈上访的记录”,文章说。这给人以这样的印象:是唐慧的上访左右了司法判决的结果。换句话说,这是“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脑大解决”的典型样本。
这是真正值得深思之处——我们法治的刚性何在?法治应当以事实为准绳,而不是以事主闹不闹,闹得厉害与否为准绳,但唐慧案却告诉我们,永州的法治如橡皮泥捏就,弹性很大,由她随意“把玩”。
唐慧一个弱女子,增益了一点舆论的围观,为何竟有这么大的能量能够左右司法?在我看来,唐慧是掐住了永州政府的“七寸”——维稳。稳定压倒一切是当前地方施政的铁律,对官员的仕途具有一票否决之权重。
维稳是最大的政治,舍此一切让路。为了稳定,地方不惜金钱铺路,所以才有官方“维稳一个唐慧6年耗资80万”的无奈;为了稳定,法治靠边了,如果满足“刁民”的要求能够换来稳定,那么司法也可以更改。
于是,基层冲突的解决沦为这样一种游戏:谁“狠”谁就赢,一般来说拥有国家机器的地方政府比较“狠”,但是,不,如果你有唐慧那样的泼辣和狠劲,如果再能吸引舆论的围观,那么你一个人的战斗也可能战胜强大的政府。
这接近于霍布斯所说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它不应当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文明中借尸还魂。抛弃这法则吧!以法治刚性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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