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有网友微博爆料称,“湖南郴州市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临武县委相关部门证实,17日上午确实发生小贩死亡事件,具体死亡原因还在调查中。而中共临武县委、县政府主办的临武新闻网发消息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据介绍,当地公安、纪检等部门已开始调查工作,执法的城管正在接受调查。
又是城管打人!而且还闹出了人命!官方的回应是“意外死亡”,具体死亡原因尚待调查。如此冰冷的程式化语言令人心寒。诚然,在事件还未明晰之前,就断言城管打死瓜农,为时尚早。但瓜农毕竟是在与城管争执过程中死亡,即便其摆摊位置没有达到城管的要求,也没有理由对一个50多岁的老者动粗。而且公众很难想象,倘若没有激烈的肢体冲突,瓜农何以突然倒地身亡?
如网友所言,卖个西瓜也要送命,瓜贱命更贱!冲突中,死亡的瓜农从一位城管身上抢下了工作证,该工作证显示“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姓名 “廖卫昌”,职务 “执法三队大队长”。不知道这位大队长有没有直接参与争执冲突?更不知道官方会否回应说,该大队长只是带队执法,动手打人的则是手下的“临时工”?
上午才死人,下午就调查,当地官方反应确实够快。只是“意外死亡”的结论下得是否也太快了?何为“意外死亡”——是说瓜农不经打、不经吓,出乎城管“意外”?还是城管失手,将小贩“意外”?人命关天,当地相关部门要彻查事件,给出有力证据,还原冲突经过,不能以一句“意外死亡”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出于官官相卫的心理,对打人城管护短,为其开脱责任。
城管打人现象频发,打死人的悲剧也不是个案:2008年1月,湖北天门企业家魏文华路遇城管推搡村民,感叹了一句“城管又在打人了”,路见不平拿出手机“一阵拍”,结果引来数十名城管围殴,被活活打死;2009年3月,江西萍乡数十名城管拆除违章建筑期间,被指将一名年近六旬的村民疯狂围殴致死;2013年6月,武汉城管被曝打死小贩,官方承认“有过接触”……到底是什么样的纠纷和深仇大恨,导致城管和小贩之间经常血肉相拼,甚至不惜以命相搏?
眼下,停留于个案的追究,将责任推给“临时工”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是时候反省城管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模式了。眼神执法、卧底体验、柔性执法等等所谓的创新,虽然给外界传递出城管也想改善自身形象的信息,但若想“去妖魔化”,这些没有伤筋动骨的创新很难逃脱“作秀”的质疑。现下,各城市为了便于管理,城管的权力不断扩大,比如说昨天,一条名为“连云港城管暴打老百姓,场面激烈”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连云港城管局回应说,事件是由于当地的一个高压架线项目,城管队员前去保障,老百姓不让架设高压线,双方产生了冲突。城管不但管小商小贩乱摆卖,连架设高压线也要管,这种扩权必然带来监督的难题,有时候城管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显然有失公平。而且城管的角色定位其实也很尴尬,本来是其他部门管理的问题,现在都转由城管直接面对,矛盾冲突也就在所难免。因而,城管的出路不在于扩权,而在于用法律制度规范其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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