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发生已四个多月,案件的受害人杨女士始终保持沉默。昨天,杨女士委托律师田参军首次向京华时报记者透露,李天一伙同他人轮番施暴,给杨女士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截至目前,李天一的监护人未向受害人表示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歉意,冷漠态度令人难以理解(6月29日《京华时报》)。
要不是媒体报道,还真的不知道李天一的父母至今没向受害人道歉过。为什么?一来,作为李天一的父母,应该懂得孩子受伤害的心理压力。岂能光知道替自己孩子寻找减轻罪行的途径,不顾受害方的痛苦?将心比心,如果受害人杨女士是自己的孩子,遭此番施暴该是啥心情?其冷漠态度令人难以理解。
二来,作为公众人物,也应该通过妥善处理此案来换回影响。李天一接连闯祸,给李双江和梦鸽面子上带来极坏的影响。孩子不省心,父母有责任。李天一再次涉案,固然有其年龄小不定性的一面,但李双江与梦鸽对孩子从小就过于溺爱才是主因。2011年,15岁的李天一因交通事故纠纷殴打了一对夫妻,被劳动教养一年,当时,李双江与梦鸽曾在不同场合坦承对孩子过于溺爱。但溺爱并没有因为李天一受到一年劳教而改变或淡化,涉嫌强奸案发生后,梦鸽仍旧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各种理由为孩子罪责开脱,这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必然会给自身形象抹黑。
三来,曾经有过道歉,为什么这次一反常态?2011年李天一闯祸那次,李双江曾出面替儿子亲自去医院看望受伤者,含泪向其道歉并鞠躬,连声“对不起”,检讨自己没管教好孩子,“我有责任”,同时还做出了“我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赔偿所有的损失!”的承诺。对李双江那次举动,公众给予了理解和宽容。然而,这次强奸案发后,为什么对受害人连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道歉表示都没有呢?顺着媒体报道“律师被梦鸽要求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而辞职”猜测,难道在这个问题上李双江和梦鸽有分歧,李双江做不了主?
此案的基本事实越来越清析。针对先前有事发当晚李天一等5人“轮流与该女孩发生性关系”的报道,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明确表示,李天一等人是以暴力和威胁手段对杨女士实施强奸,并有殴打行为,情节恶劣。给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李天一等人是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此事性质明白无误。目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相信李天一等涉案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与案件审理相应的,李天一的父母也正在受到道德的审判。至少在两个方面李双江夫妇心灵上已经有了污点:一是没有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监护义务,作为父母严重失职失责。平日里的娇惯,貌似疼爱,实则把孩子推向犯罪的火坑。李天一是被其父母惯坏了,或者说,是其父母把李天一给害了,其成长中的污点,与其父母罪责难逃。二是作为公众人物,之所以在社会有影响力,就在于其能够肩负起社会责任。而在李天一案件上,李双江夫妇恰恰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案发至今,连跟受害人联系向受害人道歉都做不到,可见其冷漠到什么程度?如此冷漠,不仅加重了受害人心灵上的伤害,也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个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希望在接下来的法庭庭审中,李天一及其父母能够把心放平放正,积极配合法庭调查,以对受害人歉疚的悔过之心去认罪,深刻反省案件对社会的危害,给公众一个新的印象,也还法律以公正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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