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把大火,47条生命毁灭。这一惨案留下的余波,依然没有止息。他为什么要放火杀人?网上议论纷纷。有一种意见颇值得注意:这是弱势群体的无奈选择。
一把大火,47条生命毁灭。纵火嫌犯厦门人陈水总已当场被烧死。然而,这一惨案留下的余波,依然没有止息。他为什么要放火杀人?网上议论纷纷。有一种意见颇值得注意:这是弱势群体的无奈选择。
我们有些媒体的跟踪报道,似乎也无意地附和了此说。有的报道引用了陈水总微博中的抱怨,说他为了自己的实际年龄问题,相关部门互相“踢皮球”,不肯修改。有的报道说,陈水总“和妻子皆无固定工作,日子紧巴,因外出打工,低保被取消,并因此上访”。更有甚者写道,在安静的夜里,邻居能听见隔壁陈水总一声接一声地咳嗽,没有停歇,仿佛“要把肺咳出来”,还能闻见飘来的一股浓烈的中药味儿,但没人知道陈水总生了什么病。
这样看来,似乎陈水总的放火杀人,真有点事出无奈了。
挖掘相关新闻的细节,有时可能是必要的。但是,有一个大前提是:不能模糊罪与非罪、恶与非恶的界线。
这条界线,在这个恶性刑事案件中是明明白白摆着的。不管他有多少条理由为自己的利益提出抗争,不管他在事发前的处境如何,陈水总在点燃了这把火以后,那就是以极端的犯罪行为,向整个社会挑衅。他的这把火,破坏了整个社会的安宁。他与全社会为敌,矛盾的性质起了质的变化。我们当然应该十分关注和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但这绝对不能成为同情杀人凶手、庇护恶人的理由。
陈水总此举绝不是“弱势群体的无奈”,而是有预谋的出击、蓄意的挑衅、疯狂的报复。陈水总处心积虑,事先作了精心准备。不动声色地坐上公交后来回几趟,坐到集美大桥下车又坐回来,然后上了一趟满员的车,点燃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他哪有一点“弱势群体”的样子?他哪有一点“事出无奈”的样子?陈水总制造了这样一个人间惨剧,他便是死有余辜。
陈水总孤注一掷,豁了出去,和社会的正义和公平作较量。在消失的47条生命面前,我们没有必要讨论他的“不幸”和“冤屈”。如是,我们何以面对那些无辜的死者和伤者?如果我们同情陈水总的杀人行径,那就是对犯罪的纵容。如果这样做了,那会诱导产生一种很可怕的负面效应。如果把陈水总的纵火归结为“无奈的选择”,那就是把这种极端残暴的行为的原委,又推给了我们的社会。这说得通吗?
我们当然要从这起大案中引出教训,看看在生活的角落里,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及时化解可能燃起大火的社会矛盾,把诱发不幸的因素降到最低的程度。但这与同情陈水总甚至为其开脱完全是两码事。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