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渔船遭菲律宾武装船只射击,致一名台船员死亡。菲律宾挑衅的不是一艘台湾渔船,而是对我中华民族的挑衅。
这次菲律宾的肇事地点距台湾鹅銮鼻东南方164海里,距菲律宾60海里,在“护渔暂定执法线南界线”内约5海里处,属于交叉管辖捕鱼区,台湾渔民在这里捕鱼合理合法。因为根据海洋法公约,邻海国可以享有12海里的领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显然,出事地点在中国台湾和菲律宾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之内,但并不在两者的领海之内。台湾渔民在这里进行渔业作业违反了你菲律宾哪门子的法?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对渔业的专属管辖权。它可以规定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可捕量,以及其他管理和养护措施。关于专属经济区的各国立法一般都规定,外国渔船非经许可不得在区内捕鱼”。请注意,在这里海洋法公约只赋予沿海国享有对渔业的专属管辖权,也就是说可以对外国渔船进行监控、管理、警告、登临检查乃至驱赶,从来没有授权可以未经警告就对手无寸铁的渔民开枪射击。因此,菲律宾对台渔船开枪是粗暴践踏海洋法公约,是违法犯罪行为。
菲律宾对这次枪击事件的处理也极不老实。先是说“没有船只在出事地点”,后又说是“公务船”,有意回避是“武装船只”,刻意淡化军事色彩。在难以抵赖的情况下,菲律宾被迫承认是海岸警卫队所为,但以“意外事件”、“相关涉事人员已被暂时停职”的说辞敷衍了之。在面临来自大陆和台湾的强大压力之后,菲总统副发言人华尔特12日在一份简短书面声明中称,菲方对出现“不幸状况”表示由衷“遗憾”,并“向遇难者家属表达诚挚和最深切的同情及哀悼”。这个声明不是道歉。
海峡两岸应该抛弃前嫌,共御外侮。现实呼唤两岸应该进行海上合作,这种合作可分四个层面,一是法律层面,两岸法律界应该密切合作,互相提供法律援助,要求菲律宾作出法律解释,并将凶手绳之以法。另外,大陆具有台湾没有的战略资源和优势,我们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我们可以把菲律宾告上联合国;二是民间层面,两岸渔业协会应该紧急磋商,并建立渔业协作机制;三是执法层面,中国大陆的海警局和台湾地区的海巡署应该启动谈判程序,建立海上安全合作机制;四是军事层面,在时机成熟时,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协防“祖权”。台湾有“地利”之便,大陆有“实力”之优,即便不进行实质性的合作,只要达成默契性的呼应,就够菲律宾“喝一壶”的。
这些措施应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但当务之急是要先做起来,“坐而论道,不如退而结网”。菲律宾如果再继续挑衅,我们应延续黄岩岛模式,你进一寸,我们就进一尺。你挑衅一次,我们就从你手中夺回一个岛礁,而且事先向国际社会声明,是菲律宾挑衅在先,我们反制在后。直到把菲律宾非法占领的8个岛礁统统收回,最终把南海建成和平之海。我们必须要让任何人知道,凡犯我中华者,虽远必究,必无好下场。(作者是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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