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难”的背后,存在着复杂的利益格局。仅凭放开市场和价格管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特别是服务水平
打车难,是国内不少城市的顽疾,社会各界为此颇费脑筋。最近,关于取消特许经营、从而取消出租车承租金即出租车司机们常说的“份子钱”的呼声较高,希望以此撬动“打车难”僵局。
但这是否真能破解“打车难”呢?并没有这么简单。
打车难,实质是供需关系失衡、服务水平不高在出租车市场的表现。按理说,放松数量和价格管制,通过市场对出租车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应该能对症。但是,出租车行业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竞争性行业,也是公共交通的补充体系,具有公务服务的属性。完全通过市场化配置是否能够保证公共服务性不受损伤,需要打个问号。
实际上,“打车难”的背后,存在着复杂的利益格局。特许经营的高门槛、公司化管理模式、成品油价格的波动,构成了出租车市场的主要成本,影响着司机和乘客的行为选择。如果“份子钱”在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中占比过高,那么司机作为服务终端就会算:什么时段跑车性价比最高、什么路径最划算,由此导致需求与供给错位,甚至出现“高峰期是‘的哥’休息时”的怪现象;如果公司偏重于收钱和罚款,就会造成公司利益与出租车司机利益脱节,进而转化为与市场需求的脱节;如果油价补贴机制不能及时兑现,司机和乘客就会认为自己是最后的买单人,加剧这个市场的互不信任。
取消特许经营,固然有助于平抑价格上涨,但由于出租车业的基础平均价格还包括上游的成品油价格,仅凭放开市场和价格管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特别是不能解决提升服务水平的问题。
还要看到,市场完全放开后,出租车业势必要通过供大于求这个阶段才能形成新的行业价格水平。由于出租车业优化服务的空间有限,最后只能通过价格战占领市场,难免导致服务水平下降。此外,取消公司化模式后,行业管理的职责只能落到政府身上。问题是,政府的触角不可能触及每辆出租车,这就有可能导致管理盲点出现、运营潜规则滋生。(编者按:据人民日报报道:出于对完全放开市场可能造成交通拥堵以及对公共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考虑,政府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管制,通过出租车经营权审批制度来控制出租车数量,使得经营权指标成了"稀有资源",而占出租车运营成本大头的是出租车公司所收的"份儿钱"。管制的结果,产生了垄断经营的既得利益群体,司机运营成本升高,收入降低,拒载现象较为普遍,群众打车难,黑车泛滥,公众利益受损。[详细])
所以,取消特许经营未必药到病除,对其潜在风险更需充分评估。就现有运营和管理模式看,恐怕还是应该寻求更稳妥有效的办法。比如,对特许经营的价格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的“份子钱”实行集体协商,改变当前普遍存在的公司强司机弱的情形、增强司机的话语权。最近,兰州市有关方面通过平等协商,决定从7月1日起把出租车每月“份子钱”下调180元,希望有助于调动司机积极性。再如,把目前的承包挂靠模式转化为员工制经营模式,将司机角色转变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角色,相信利益格局的合理调整必能改变公司利益与司机、乘客利益的脱节。
出租车是流动的微型社会,出租车业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从根本上说与社会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同质。从这个角度说,包括财税体制、道路规划和交通管理在内的诸多环节,都需要加入到改革中来,“打车难”的顽疾,才会找到医治良方。
相关评论
张启华:解决打车难就得动既得"奶酪"
笔者认为,难就难在现行的出租车体制上。据了解,目前国内出租车行业个体户并不多,绝大多数的哥、的姐是在给出租车公司打工。由于出租车指标是公司花不菲的价格从政府那里获得的,因而的哥、的姐每天就要给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份子钱、板板费,这笔钱挣够了,才是出租车司机的纯收入。[详细](重庆华龙网)
延伸阅读
出租车停运事件频发 垄断经营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在法治昌明的国家,出租车行业的各项管制政策和措施是在法治框架内建立、实施、变动和取消的。经由立法而设立、通过行政而实施的出租车管制,可能限制公民权利(如工作权、职业自由),它们均受司法审查的约束。此外,在这些国家,行业管制的基本立场是,"市场竞争为原则,管制为例外"。因此,政府对管制的正当性承担举证责任,即政府不能证明为正当的管制就应该取消,而不是只有被证明失败的政策才予解除。[详细](人民日报)
媒体称要消灭出租车份子钱就必须取消特许经营
出租车行业利益链条的核心是份子钱,而份子钱背后则是"经营权"的利益之争。
出租车属特许经营行业,由此出租车牌照成了一种稀缺资源,拥有这种资源就可以获得利益。这在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的分配链条中,直接体现为出租车公司有权力向司机收取份子钱。份子钱的居高不下,又导致了司机收入下降、工作积极性下降,打车难成为城市顽疾。
"份子钱源自特许经营,要消灭份子钱,就必须取消特许经营。"在薛兆丰看来,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出租车营运从"发牌制"改为"登记制",不管是私人还是公司,都可以到政府那里登记,声称自己要加入运营;而政府只负责记录和核实来人提供的资料,以备乘客投诉和其他安全防备之用。
律师王振宇表示,"这样垄断的公司不应该存在,哪怕挣一分钱也是不合理的。"目前出租车行业存在法律主体混乱的现象,像出租车公司这样因特权而收费的主体,完全是多余的,"出租车就像一个小烟店或小食杂店一样,用不着一个公司以‘份子钱’来管他们。"[详细](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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