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区荷塘镇10位农民因土地问题进京上访后,7人被拘留。其它三人因写了“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释放。蓬江区负责信访、维稳的区委常委刘曙光语重心长地劝导上访者:“我们欢迎大家信访,更希望大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这也符合我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据5月16日《南方农村报》第1版)
此等谆谆劝导听来耳熟。同样出自南方农村报的报道,仁化城口镇广街村村民抗议镇府失信,12年来拒交电费,并且不间断地上访,镇领导也曾苦口婆心地说,建议村民起诉镇政府,如果村民愿意,政府还可以帮助垫付相关诉讼费用(根据5月7日《南方农村报》第1版)。
专家曾批评指出,信访制度带有严重的人治色彩,难以帮助访民解决任何问题,而且浪费大量社会资源,要走出信访困境根本出路仍在于建立公正、公开、透明的独立司法体系,使国家治理从人治走向法治。
法律是寻求公平、正义的武器,更是一种信仰,要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遗憾的是,在很多人眼里,很多政府官员的做法往往凌驾于法律之上。拆除通知下达两年,却拆不掉两栋违章建筑,面对白纸黑字的用地协议,却对土地补偿、新建渠道和安排就业等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左推右推,一推就是20年。纵观荷塘镇、城口镇两地政府的所作所为,左手是罔顾法律政策的大棒,右手是贴着依法治国标签的挡箭牌。对自己有利时,就吆喝“摆平就是水平”的地方智慧,对自己不利时,就宣扬法律至上的规则之治。此等左右逢源、正邪两赋的攻防战,真练得炉火纯青,让人无懈可击。难怪上访的农民只有束手就擒的份。
恕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父母官这么热心开出法律的药方,无非出于以下考虑:其一,将老上访户拖入漫长的诉讼程序,可解缠访、闹访之虞;其二,许多所谓“无法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往往是基层政府的利益牵扯其中,政府的威信扫地。靠政治权威摆不平时,只能搬出法律的权威撑门面;其三,地方政府官员对眼下司法体系的建设和提供正义的能力颇具信心。
怎样才能使老百姓相信法律是个好东西,使他们遇到问题不是一门心思去求政府、找媒体上访,而是“用法律手段解决”呢?这恐怕不是几句劝导或鼓励的话可以达到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让老百姓不缠访、闹访,“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首先政府官员要依法行政,打心眼里有法治意识。佛家说,心中有佛,眼中自是佛。若是心中无佛,即便整日阿弥陀佛、见庙磕头烧香,怕也是修不来真经的。
指望法律来为违法的行政行为圆说法,非但不会树立自己的权威,还会亵渎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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