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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华视点:3月5日是学雷锋日,本是个传递善与爱的日子,全国网民却在这一天得知小皓博被恶行夺去生命。这件事以如此残忍的方式提醒国人,不论生活有多无奈,都应保有起码的人性,并努力将善与爱传递给他人,让这个世界可以变得更好一点。

  一条噩耗划破了宏伟的蓝图,至少在微博上,从5日晚间19时55分起,什么都抵不过长春婴儿皓博死讯带给人们的心理冲击。


3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文化广场上,许多市民前来为小皓博点上蜡烛。[详细]

  悲剧前一天酿成。4日上午8时许,吉林当地媒体开始紧急征集微博线索,称“7点20分左右,在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会,一辆灰色RAV4车辆被盗,车牌号为AMM102,车内有一名两岁大婴儿(后更正为两个月)”;@吉林公安亦在午前宣布已“调度各分局、各警种全城布控、查找”。随着央视、央广、人民日报等央媒账号的跟进,消息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扩散,牵动人心。

  根据引述,事发原因是:“孩子父亲许先生一早带着他到自家开的超市,因为超市里比较冷,许先生下车进入超市生炉子,把孩子留在了车内,车辆没有熄火,就一会儿的工夫,小偷就把车开走了。”

  微博流传图片显示,这一天,长春已然倾城而出,举全市之力寻找被盗车辆和婴儿,众多私家车、出租车司机自愿加入。因为“投鼠忌器”,对窃贼的愤怒里已经有了担心,当地媒体午后开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知道你害怕,孩子恐怕也害怕,他在哭吗?他饿了。你要明白善恶一念间,把车和孩子放在别人能找到的地方,赶快离去吧!”

  然而,直至入夜,也只能向着天空说声“孩子,我们能为你做些什么”。虽然在吉林,省委书记、省长的批示均已传达,警方宣布成立“304”案件指挥部并出动8000警力搜查,有当地市民带上处于哺乳期的妻子以随时准备给这名男婴喂奶,承诺向搜寻者提供免费晚餐甚至是以自家汽车与窃贼相换;在省外,@姚晨、@韩寒等拥有千万级粉丝的名人都已参与紧急扩散。

  然而,悲剧的结尾那样残酷。5日晚8时前,@吉林公安继宣布周喜军“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投案自首后,单发一条微博,向所有关心此事的人们通报:“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即使再有心理准备,也难以抵挡“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这样的泯灭。顿时,微博上连串的蜡烛燃起了熊熊怒火,“禽兽不如”、“没有人性”、“令人发指”、“丧心病狂”的咒骂声像是要穿透屏幕,淹没那个偷车杀婴的中年男人。

  人间惨象面前,一些意见领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愤怒:@邓飞连写3个“杀!”;@刘兴亮气得久久缓不过气来,连续痛骂了将近30声“畜生啊!”;@郑渊洁不可能讲童话给小皓博听了,只能在烛光里说一声“今天,中国为你哭泣”。一位据信是长春记者的微博发言者自称在前往采访前决定把所有尖锐的东西都留下,是因为“怕我要是见到这家伙会忍不住扎死他!”。

  甚至顾不上自己本应抵制“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样的说法:@李承鹏为埋于雪中的婴儿点起3根蜡烛后,咬牙切齿地对周喜军说“无论以后是否取消死刑,这次一定会有颗子弹属于你”;@评论员杨禹也放下了他的两会任务,诅咒“如果最终判他死刑,希望枪决。注射死刑便宜了他”...

  作为插曲,一个名叫“立二拆四”的网络营销者5日午后曾在微博上“较真”,认定长春寻车寻婴儿是“拿生命的尊严的挑战公众情感底线的炒作”。于是,他现在被一同揪出示众,要求其按照自己的说法“到长春火车站广场下跪三天,面向西南大道给全体长春人道歉。”

  痛定思痛,也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如此兴师动众的舆论关注在客观上起到了反面作用,导致盗车人“狗急跳墙”地向襁褓中的婴儿痛下杀手。例如,早在5日午后,@王小山即不惮于得罪那些热心人:“你们在微博上这么大规模地转长春孩子失踪消息,加上此前不停地对同类罪行绝不宽恕、坚决处死的叫嚷,用你们的愚蠢头脑和我的脚趾头思考一下,也会知道孩子不可能还在了。你们以为自己正气凛然、大义在胸,但不客气地说,你们他妈的就是帮凶。”

  被这样指责,当然不能服气。@于德清即迅速以警方通报中周喜军从盗车到弃车的行驶距离为据推算时长,认定其掐死小皓博最晚也是8时许,而当时全城搜寻尚未开始,“指责网友转发逼死婴儿,有何事实依据?”

  这些相信“温暖之光”的人们推断,盗车人只是愚蠢或者心存“不留麻烦、不被发现”的侥幸,以至于在一时冲动之下行为失序犯下重罪,由窃贼升级为引发众怒的杀人犯,例如@刘远举所言:“我觉得就是没脑子。路边随便找个小摊,休息区,把孩子放哪里就可以了。”

  家长责任是另一个反思方向。虽然@新京报核心报道晚间21时许已经从长春发回了“孩子妈妈得知消息后,突发心脏病”的现场图文,子夜时分更修正为“精神崩溃,突发性精神疾病”,但一些同样为人父母者还是一边寄予同情,一边开始讨论监护得失。@南方都市报讲解《孩子与汽车:不得不说的危险》;@谷大白话展示美国家长把儿童独自留在车里的行为“或罚款或判刑”的法令,希望各位家长千万引以为戒;@连鹏也要在痛骂凶犯残忍之余,说几句不讲人情的话:“短暂离车忘拔钥匙,把婴儿留在车内,监护人是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当年‘小悦悦悲剧’也是因为家长疏忽间接酿成的。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对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立法约束,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复发生。”

  但学者萧瀚对此不以为然。他在微博中强调自己“没看到父亲有多失职,只看到这社会有多可怕”:“窃以为,没人在养育孩子过程中不犯错误,没人是神仙天使,监护者的错误是否应承担责任及何种责任,不应按其无法预知的后果判断,而应根据普通人正常生活常理斟酌判断失误的程度。粗心的父亲已经够悲伤自责的了。”

  身为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刘洋硕看过周喜军简历后,立刻要拜托各位同行老师,“在写那个杀孩子的冷血动物的时候,千万别扯劳教、社会原因、成长环境等等了!那就是个畜生!没那么多社会因素!”;中国周刊总编辑@朱学东同样告诫,“把个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全部推给社会和他人的恶,这是这个社会集体沉沦走向失败的开始”。

  鲁迅早有名句,“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总要留存一些希望,@石扉客想起了前一日为救人而遇难的广州武警中尉,对比感叹“人性的高贵与邪恶”;@摘星手010则一边因周喜军而叹息“底层社会的沦落”,一边欣慰于“悲凉中不失温暖的社会,善良的人性在暗黑中发光发热”——这是因为他看到了长春市民在孩子家门前排起长队,点燃蜡烛,为孩子祈福送行的微博画面。

  “皓博,我们送送你”,@人民日报也在千里之外和长春市民一起为只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两个月的孩子点起了蜡烛,嘱咐他“别怕”;@新华视点6日早间亦发一论:“3月5日是学雷锋日,本是个传递善与爱的日子,全国网民却在这一天得知小皓博被恶行夺去生命。这件事以如此残忍的方式提醒国人,不论生活有多无奈,都应保有起码的人性,并努力将善与爱传递给他人,让这个世界可以变得更好一点”。

  只不过,相信善和爱的人们,还是没能等到默哀。就像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从始至终必须把首页黄金位置留给两会专题所昭示的那样,@薛蛮子等民间意见领袖所呼吁的两会代表委员为小皓博默哀,截至6日午前仍如同石沉大海,只留下微博运营者在自家页面上方再向网民作一次虚拟空间的呼唤。

  死有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想来,这也是@酱缸外的秦枫的价值观,早就不屑于“小家小爱的事儿,网上一片烛光”,这位身为前外长李肇星侄女的香港卫视采访总监,觉得比起这条微小生命,更重要的事还在总理工作报告稿里:“无论评价怎样,我还是更多愿意给一个费心操劳如此之复杂多难国家十年的老人更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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