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19日)下午3点05分,河南省安阳市一辆安阳市区至安阳县北郭乡的公交车上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杀人案。车上33名乘客,15人被捅伤,其中2人在救治途中死亡,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安阳市公安局启动命案侦破机制,400余名警力赶赴现场,正全力围捕嫌疑人。
从6.7厦门公交起火案到首都机场爆炸案,再到昨天的公交车持刀抢劫杀人案,暴力因素一次又一次进入公共领域。与单纯的个人报复不同,这类事件有自身的特点,同时也在暴露很多我们忽视或者淡漠的社会问题。
“报复社会”这个词经常被用来定义成某些制造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因为社会的一部分弱势群体得不到社会的关注,或者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因为个人内心的心理原因试图通过制造此类事件来宣泄个人的痛苦和愤怒,并引起社会的关注。这其中折射出两方面的诱因,一是个人自身的心理扭曲,将社会上的普通平民当成了“社会”这个概念本身;二是相关部门自身工作的不完善,部分弱势群体被置于暴力犯罪的边缘。
河南安阳事件现在被定义为持刀抢劫杀人案,但从相关报道来看,并未涉及到抢劫细节,因为从抢方向盘开始就已经伤人,至于报道中提到“谢司机称,乘客还未完全下车时,持刀扎人男子跳到驾驶座上,准备开车走。”这一细节来看显得很违背正常逻辑,抢劫未遂要逃跑怎么会抢公交车,公交车本身目标过大,而且行动较一般汽车更为不便,用来逃跑显得可笑。所以,从这一选择来看,犯罪者本身并没有成熟的经验。再者,如果是抢劫的话应该是以钱财为第一目的,而上来就砍人,造成多人受伤死亡并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只会造成恐慌。这里有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逻辑:交出钱能活命,然后受威胁者为了保命交钱,一旦自身生命已经受到威胁,就只会反抗,这样就达不到歹徒的目的。
所以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有几种可能性:一是犯罪者本身心理有问题,这起事件可能又是一起“报复社会”的案件,二是犯罪者第一次作案,如果目的是抢劫的话应该是生活所迫,这又可能涉及到相关的个人权益得不到正常保障的问题。
危害公共安全为何接连发生?
这其中有媒体传播的原因,媒体报道暴力事件的详细过程和原因,在通过广泛传播和产生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也给某些潜在危险因素提供了示范。当然媒体报道不是直接原因,媒体报道更大程度上起到了正面作用,引起人们对于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对社会现象的揭露。
2012年我国残疾人总数就已经高达8500万人,这部分的群体情况相当复杂,所受到的待遇也不尽相同。部分人员可能得不到很好的生活保障和心理辅助,以冀中星为例,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只能依靠年迈的父亲,自己封闭在房间很少与外界接触,也鲜有志愿服务这类连接社会的纽带,以至于变成一个极端分子。另外,据央视网报道:“2012年的数据显示,中国已有1亿多各类精神障碍患者,重症约1600万人,但救助精神病人的基础医疗设施严重不足,全国的精神科床位数是每万人1.58张,即使在医疗条件较好的北京,病床缺口也达6000张。”这样严峻的现实摆在面前,庞大的基数与没有同步的硬件设备之间也构成矛盾。当然除了客观的物质条件外,还有人为关怀和心理辅助这类精神层面的欠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机制,显得紧迫和重要。
严峻的事实每次发生总是能引起我们的震惊、哀叹、痛心与批判,事件之后我们面对的是自己的生活,我们也存在于这样一个又一个公共领域之中,我们的亲人也是如此。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与其说是一个新闻,不如说就是现实本身。事件发生之后的思考不应该成为“祥林嫂的故事”,在一次又一次的咀嚼中变得麻木。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对于那些缺少关心爱护的弱势群体一点必要的帮助,学会宽容与忍让,懂得爱心与奉献,我们在构建自己的和谐生活同时,也在为整个社会的和谐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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