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即使初衷良好,也不能拍脑袋,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敞开大门聚敛多方意见和建议,如果闭门造车,制定出的相关规定一定贻笑大方。
9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对于在公厕内乱涂乱画、吸烟、吐痰以及便器外便溺等行为,有关部门将处以100元罚款。有市民质疑办法出台后,如何进行监督与执法,让相关规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据《羊城晚报》)
办法其他规定也算合理,但其中便器外便溺将处以罚款,被一些网友通俗地表达为“尿歪了,也要罚”。这一规定很奇葩,顿时引发了网友的吐槽冲动,有人称,“又在坑爹啦,老人总会漏尿。”“难道让制定新规的人每天八小时在厕所监督?”“难道要电子警察来拍照,很恐怖!”
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即使初衷良好,也不能拍脑袋,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敞开大门聚敛多方意见和建议,如果闭门造车,制定出的相关规定一定贻笑大方,或者无法落实。即以便器外便溺将处以罚款为例,如何监管?总不能让城管24小时在厕所内蹲守吧——《办法》确定深圳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公共厕所的行政主管部门;也不能安装监控视频吧,否则岂不侵犯公民隐私?此外,有些老年人由于生理原因,对他们无意在便器外便溺,难道也要罚款?总之,立法一旦流于形式,不仅浪费了立法资源,引来公众的揶揄,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会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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