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安徽某县采访发现,豪华的县委、县政府大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甚至一些当地群众都不知道这是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据当地干部透露,这座大楼是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由于担心被群众举报,当地政府搬进去后至今没有挂牌。(8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报道说有些群众的确不知政府办公楼所在地,也许合乎实情,但如果就此认为该滥建办公楼至今未被查处,来自于没有群众举报,那未必就大错特错了。其实,更值得追问的是违规的办公楼两年来为何就一点没有被上级政府及其监督机构发现。如果说当初这个县政府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也算是蒙混了上级机关和领导的话,那在该办公楼投入运行后,总不至于在一两年之内没有一个上级领导进入吧。只要是稍加过问,就能发现该办公楼“来路不明”,进而启动追责机制,也不至于坐等群众举报吧。
事实上,也正是相关监督机构的装聋作哑、一味纵容,才形成了这样的既定事实——只要违建完成投入使用了,即使被群众举报也大多木已成舟、无力回天。
由此可见,面对中央近期再次禁止各地新建楼堂馆所的严规,诚然需要唤起群众的热情,发挥公众监督的积极作用,但前提是各级政府及其监督机构对所辖部门及机构是否有违规行为,不但要了如指掌,而且还要有严密的制度防范。而对于一旦存有蒙骗、虚报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经查明不但对涉及的责任人“采取措施”,而且还要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和负责人严厉追责。否则,将发现和查处滥建办公楼的“宝”押在群众举报上,不仅有推诿扯皮之嫌,而且更是在变相纵容奢华楼堂馆所,以致出现不挂牌就不会暴露违规事实的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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