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乳制品巨头恒天然集团8月2日向新西兰政府通报称,其生产的3个批次浓缩乳清蛋白中检出肉毒杆菌,影响包括3家中国企业在内的8家客户。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进口商立即召回可能受污染产品。中国有70%的进口奶粉都来源于新西兰,而这些几乎全部出自恒天然。(8月4日《京华时报》)
自从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聚氰胺事件以来,中国的父母们已经习惯了一听“奶粉”就草木皆兵。几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父母都选择了购买进口奶粉,其中以“纯天然”、“绿色牧场”为招牌的新西兰奶粉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然而,这一次外来的和尚也把“经”念砸了。
恒天然在中国出事并非第一次。三聚氰胺事件中其拥有三鹿公司43%的股份,事后被迫退出中国市场;2009年重返中国市场后,恒天然在对2012年9月生产的100份样本检测时发现,其中10份奶粉及奶酪粉中存在二聚氰胺(DCD)残留。
恒天然公司“肉毒杆菌事件”距离其上一次“二聚氰胺(DCD)残留”发生还不到一年时间。对于这样有“前科”的企业,仍然有诸多国内著名品牌对其趋之若鹜,而没有提高警惕。
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企业“前科”风险预防机制,值得关注。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后,方能进入中国市场。而“对于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
如此,对于有“二度前科”的恒天然奶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否对其食品安全性进行了足够的监管?是否对进口其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和相关产品的消费者做了风险预警?对于相关批次产品是未检测出肉毒杆菌还是技术难度高检测不出肉毒杆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需要给公众一个答案。
这些年奶粉质量安全问题屡检屡出,事后惩罚未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近年来,除了三鹿公司因三聚氰胺奶粉而倒闭外,大多数被检验出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都被企业“召回”了之,鲜见“天价罚单”。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可执行性和惩罚力度方面都有待商榷。
按照现行法律“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目前媒体曝光的最大罚单要数沃尔玛连锁店销售假“绿色猪肉”案,但也只有269万元。相较之鄂尔多斯农民卖冒牌羊绒衫被开出的2151万元罚单实在“不够瞧”。
至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至今除了三鹿,还未发现哪一家乳业遭此重罚。
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就会忽略产品安全,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这样的循环之下,发现再多、召回再多,都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在笔者看来,引入美国食品安全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可能是针对惩罚力度过低的一剂良药。什么时候“天价罚单”出现在这些乳业巨头上,罚单伴随着破产,他们才能生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敢一犯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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