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从厦门公交纵火案到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出口处引爆自制炸弹事件,从一精神病患者在北京家乐福砍人到广西男子挥刀砍死计生局干部的恶性事件,“中国怎么了”成为社会自问的一个话题。
有观点据此得出结论,社会正在“变狠”,民怨上升戾气弥散。也有观点认为,不该将这些极端的恶性事件与“报复社会”相联系起来,以免落入犯罪嫌疑人所制造的逻辑——我生活的不好其他人也别好过,并且用这种逻辑对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把事情闹大之后,通过博取社会同情心来将自身的问题得以解决。
而后者令公众很纠结:面对那些危及公共安全的极端行为,对行为所表现的害怕和憎恨,但对产生这样一个行为的个人背景经历,又抱以一种矛盾的心情。类似的矛盾,其实正好暗合了公众对当下社会普遍感受,基本趋同于前者的定义,在社会利益失衡和规则失效的情况下,暴力法则应运而生。
我们认可任何冤屈都不能是戕害无辜的理由这样的基本常识,同时更要认可一个极端行为投放到公共空间进行讨论的基本准则——不能裁剪事实,不能割裂一个人的遭遇,不能割裂整个社会背景。因为每一个个案都有着自身的偶然与偏向,但处于社会中的个人做出任何一种行为,都必然与身处的社会环境有着不可分离的联系。
这也就是,人们为什么在憎恨这些作案者的同时又给予同情的原因所在。人们不知道,在这样一个矛盾的社会里,身边是否就潜藏着这样一位悲观厌世的“作案者”。尽管那些极端行事的犯罪嫌疑人,给公共安全带来了危害,给人们正常生活制造了恐慌,但如果公共空间的讨论仅以个案来对待,不能去掌握他们的行为动机,势必不利于预防类似的事件。
一个负责任的公共空间的讨论,必须看到社会矛盾的全貌。进而,在焦虑与戾气中,寻求社会和解的可能。而这,便是公众对待这些极端行为,在所持矛盾与纠结之外,给予的期待。人们期待着,这个社会达成一定程度上的和解,那些悲观厌世的人,自有人前来帮你克服与解决,以便让暴力不再具备现实的土壤,社会规则的改写不会通过自杀式的恐怖行动来完成。
对于这样的问题,或许,从现实的考虑,“向前看”也许是一个可能的选择。负责社会管理的权力,能够向前看,正面回应人们内心深层的需求,即平等和尊严,并且尽量满足这些无法用任何物质能代替的要求;社会管理的方式能够向前看,释放更多的力量来关心那些被忽略的群体;法律与社会秩序的构建,能够向前看,给合法的私有财产以足够的保障。以此,设置人人平等的社会行为底线,有了这条底线的保障,才是实现“社会和解”的前提。而这样的底线,是穷人需要的,也是富人需要的;是那些积极生活的人所需要的,也是那些悲观厌世的人所需要的;是普通民众所需要的,也是有权有势的人所需要的。
如果社会能够做到这些,社会阶层的对立和彼此的仇恨可能才会被放下,人们会做一个本分的人,各得其所,各安其安。即便有人因仇恨或者悲观厌世的心态,希望获取一些东西,也就不会通过自杀式的暴力恐怖行为来达到目的。
恰如有网友所表述的:不管社会有什么问题,人都应该极力克制和消除内心的仇恨,代之以同情和公正。一个人人心中充满仇恨的社会,是注定没有希望的社会。而以期达到社会和解的同情与公正,不仅仅是合理解决个体身上的矛盾,更重要的是保证这个社会的整体安全。
戾气之上的一人之死众人皆殇,岂能在公共空间中屡次被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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